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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隆政办发〔2021〕4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3〕19号)等精神,受隆回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恒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3年7月对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虎形山瑶族乡”)负责的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虎形山瑶族乡对其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和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德恒所的责任是在实施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绩效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施了查看资料、现场查勘、询问、发放调查问卷等现场评价程序。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虎形山瑶族乡地处隆回县西北部,雪峰山脉东麓,距县城100公里,与小沙江镇、怀化市溆浦县的葛竹坪镇、北斗溪乡、九溪江乡和沿溪乡毗邻。平均海拔1350米,年平均气温11℃,属典型的高寒山区,全乡总面积93.3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达67.37平方公里,占全乡总面积72%左右,辖12个行政村,126个村民小组。重点村2个,分别是富寨村和四角田村;示范村1个,为白水洞村;脱贫村6个,分别是富寨村、铜钱坪村、水栗凼村、白水洞村、茅坳村、草原村。总人口17472人,其中瑶族人口8200余人,占全乡总人口的48%,是全国独一无二的瑶族分支——花瑶的聚居地,有“花瑶之乡”的美称。
(二)项目概况
2022年度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财政部等 6 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 号)、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 号)、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 号)、湖南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21〕10 号)、湖南省财政厅等 11 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8 号)、《关于 2022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办发〔2021〕5号)等文件立项。
虎形山瑶族乡2022年度申请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243.8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水洞坪村、大托村、虎形山村产业基础设施配套人居环境项目;四角田村、水栗凼村、茅坳村、富寨村道路改造和硬化项目;白水洞村安全饮水项目;虎形山瑶族乡村级保洁员工工资。通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改善各村基础设施,带动产业发展,解决县域内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带动贫困村发展,助力贫困户脱贫。
(三)绩效目标
1.道路建设项目年度总体目标:道路硬化4627米,路基改造2650米,解决899人口出行问题,其中脱贫户127户,脱贫人数567人,方便生产生活。
2.安全饮水项目年度总体目标:改造水源井4口,铺设输配水管道7.2km。解决1480人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脱贫户85户,脱贫人数296人,保障饮水安全。
3.农田水利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岩儿塘硬化、修建水渠3000米,解决751亩农田水利灌溉问题,改善生产条件,增加农业生产收入。
4.产业项目年度总体目标:新建金银花烘干加工厂仓库60平方米;“讨念拜”节庆场所舞台建设;围绕“瑶王古寨”景点周边,进行院落整治、微景观打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带动1788人创业致富,其中脱贫户270户,脱贫人数986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种植收入。
5.生活条件改善总体目标:农村户厕改造56座;虎形山村3个村寨院落进行改造,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改善1125人居住环境卫生,其中脱贫户85户,脱贫人数283人。村级保洁员40人,其中脱贫人口18人就业,增加农户和脱贫户收入。
二、专项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2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5号),2022年虎形山瑶族乡共计收到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243.8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虎形山瑶族乡已使用资金631.98万元,资金使用率50.81%,2023年支付资金409.22万元,结余资金202.6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建设项目507.40万元、安全饮水项目20.00万元、农田水利项目60.00万元、人居环境项目160.00万元,产业类项目265.0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28.80万元
项目单位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按照《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县财政局收到上级指标文件之日起30日内,将指标下达至县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局在收到资金指标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同时报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资金使用计划。乡镇(街道)村(居)实施的项目,县乡村振兴局直接将资金拨付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核算报账付款。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乡村振兴工作战略部署,推进虎形山瑶族乡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乡政府下设乡村振兴办公室,配有专(兼)职专干人员,主要负责全乡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指导和监督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等工作。
乡村振兴项目履行“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入库程序,各项目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在村内公示10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审核;乡镇对村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在乡镇公示10天无异议后报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各乡镇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入库批复。
村组道路、农村安全饮水、小型农田水利、产业配套设施等项目,由村委会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邀请三家及以上备选施工队伍,召开项目议事会议确定施工队伍,并将项目基本情况、施工队伍确定结果进行公示。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整理提交验收资料,由村委会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初验,并提出验收申请,乡政府组织联合验收小组(包括乡分管领导、驻村干部、施工单位代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受益群众代表等)进行验收,村委会根据验收结果召开竣工决算会议,并公告验收情况及项目资金结算决议。
四、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
(一)道路建设项目
修建道路硬化4627米,路基改造2650米。解决899人口出行问题,其中脱贫户127户,脱贫人数567人。解决了村民出行安全问题,同时方便了农产品从山区运往市场,增加了村民收入。
(二)安全饮水项目
改造水源井4口,铺设输配水管道7.2km。解决1480人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脱贫户85户,脱贫人数296人。解决了农村人民群众的安全饮水问题,改善了农村群众生活卫生条件,提高了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农田水利项目
岩儿塘硬化、修建水渠3000米,解决751亩农田水利灌溉问题。改善了生产条件,提高了农田生产能力,增加了农业生产收入。
(四)产业项目
新建金银花烘干加工厂仓库60平方米;完成了“讨念拜”节庆场所舞台建设;围绕“瑶王古寨”景点周边,进行院落整治、微景观打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有效促进了旅游发展。带动1788人创业致富,其中脱贫户270户,脱贫人数986人。带动了脱贫户和农户创业致富,增加村民收入。
(五)生活条件改善项目
改造农村户厕56座;对虎形山村3个村寨院落进行改造,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改善1125人居住环境卫生,其中脱贫户85户,脱贫人数283人。聘用村级保洁员40人,其中脱贫人口18人从事村级保洁员工作,增加了农户和脱贫户收入。改善了村民居住环境,居住条件。
五、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项目流程管理欠规范
现场评价发现,部分项目决策程序欠规范。一是个别项目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召开时间与照片时间不一致。如:茅坳村槐花山至麻坑公路硬化项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水印照片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两者时间不一致。 二是部分项目存在后补公示资料的情况。如:富寨村7组道路硬化等项目。该项目的项目实施公告显示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8月3日,公告的时间为2022年8月5日,项目实施结束后补发公告。三是个别项目未见变更资料,且存在后补合同的情况。如:水栗凼村水源旅游公路至燕子岩支线路路面改造项目。该项目2022年5月22日通过“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对具体实施内容进行了变更,但未见入库项目变更申请表。此外该项目于2022年7月22日与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的招标文件评审日期为2022年7月12日,后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四是个别项目存在项目实施迟缓的情况。如:水洞坪6、7组供水提升工程等项目。项目入库申报表显示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月,合同中合同工期规定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2日,工程项目验收申请表中显示实际开工日期为2022年6月5日,项目存在实施迟缓的情况。
2.未按合同履约
一是未按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如:大托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项目于2022年6月2日签订合同,2022年7月28日完成验收结算,2022年8月16日全额支付工程款,未预留5%质保金。二是部分项目存在多付工程款的现象。如:虎形山村美丽乡村院落及人居环境改造。该项目批复补助资金均为150万元。合同价款为148万元。项目于2022年9月完工,2022年11月26日完成竣工验收结算,结算金额为148万元。截至2023年6月27日累计支付工程款148.05万元,多付0.05万元。三是个别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如:水栗凼村水源旅游公路至燕子岩支线路路面改造项目。该项目开工令开工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完工时间2023年2月15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工程延期5个月。
3.预算资金执行率低
2022年虎形山瑶族乡共计收到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243.8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虎形山瑶族乡已使用资金631.98万元,资金使用率50.81%,2023年支付资金409.22万元,结余资金202.60万元。
(二)改进措施和建议
1.落实项目流程管理
严格按照《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村支两委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项目并申报,变更项目应按照变更流程执行,严格按照“四议”程序要求,方可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并杜绝出现项目资料归档不一致的现象。各项目村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流程要求及时公布相关项目实施公告等文件,按照计划及时完工。为防范合同风险,应事前签订合同再执行项目。
2.严格按照合同履约
严格按照《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隆回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经审核确认后根据实际工程量按规定的比例支付进度款项,督促工程实施,确保工程及时完工和结算工程款,提高资金的支付率,及时追回多付的资金,防止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混乱。
六、结论
综合上述绩效评价情况,虎形山瑶族乡2022年度乡村振兴资金在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到位等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在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合同履约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依据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进行评价,虎形山瑶族乡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89.78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