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2022年度隆回县金石桥镇人民政府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隆政办发〔2021〕4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3〕19号)等精神,受隆回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恒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3年8月对隆回县金石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金石桥镇”)负责的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金石桥镇对其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和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德恒所的责任是在实施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绩效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施了查看资料、现场查勘、询问、发放调查问卷等现场评价程序。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金石桥镇地处隆回县北部,位于娄底、邵阳、怀化三市交界之处,俗称“金三角”,全镇辖31个村(社区),541个村(居)民小组,7.4万人口,总面积198.8平方公里,省道322和242贯穿全镇,沪昆高铁从东往西穿境而过,地理位置优越,旅游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即将开工建设的呼北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并在金石桥镇区东南1.3公里处建立交式互通,县、乡、村道纵横交错,基本实现道路硬化,既是隆回的北大门,又是隆回县北部的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二)项目概况
2022年度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财政部等 6 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 号)、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 号)、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 号)、湖南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21〕10 号)、湖南省财政厅等 11 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8 号)、《关于 2022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办发〔2021〕5号)等文件立项。
金石桥镇2022年度申请乡村振兴专项资金898.36万元,主要用于5个安全饮水项目,1个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村集体经济奖补项目,16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水美湘村建设项目,5个农田水利项目,4个生活条件改善项目。通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改善各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带动产业发展,解决县域内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带动村民经济发展,助力贫困户脱贫。
(三)绩效目标
1.安全饮水项目年度总体目标:新增农村供水工程,新建过滤水池3个,铺设管道13550米;改善脱贫户55户182人、农户144户556人安全饮水问题,有效保障738人饮水安全,改善村民生活条件。
2.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年度总体目标:采购设备:6CST一50型电式滚筒杀青机一台,配套茶叶冷却机一台,配套五斗烘干机一台,百叶烘干机一台,6CR一45型揉茶机一台,6CR一40型揉茶机一台,6CR一25型揉茶机一台,JH一6CHF一10B型红茶发酵机,6CCP一100型炒干机一台,1.5米ⅹ4米茶叶萎凋曹4台带动产业发展,带动村产业发展,解决脱贫户7户15人务工,人均增收800元以上。
3.村集体经济奖补项目年度总体目标:通过入股、务工等方式使脱贫户增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4.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体目标:修建道路5177米,修建桥梁2处、危桥加固长21米、宽4米、挡土墙3处,硬化排水沟320米,水毁维修3处,水沟改造200米,塌方维修36方,安装护栏100米。解决脱贫户467户2534人安全出行问题,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农业生产销售便利。
5.水美湘村建设项目总体目标:对黄金井村水系进行综合整治和水生态保护治理。
6.农田水利项目总体目标:水圳、水渠硬化2860米,河提维修150方,水渠维修200米,空坪硬化10方。解决脱贫户204户647人839亩农田水利灌溉问题,改善生产条件,增产增收。
7.生活条件改善项目总体目标:修建农贸院、屋侧、塘基等地方挡土墙650米,修建水渠119米,采购30L家用垃圾桶550个、14个大垃圾转运桶,修建院落竹篱笆1250米,发放村级保洁员138人,12个月工资,600元/月。改善脱贫户11户203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改善脱贫户生活条件,提升村容村貌,增加农户和脱贫户收入。
二、专项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2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5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26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五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36号)等文件,2022年金石桥镇共计收到乡村振兴专项资金898.36万元。
截至评价日,金石桥镇已使用资金898.3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饮水项目40.50万元、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50.00万元、村集体经济奖补50.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52.00万元、水美湘村建设项目199.00万元、农田水利57.50万元、生活条件改善项目149.36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项目单位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按照《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县财政局收到上级指标文件之日起30日内,将指标下达至县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局在收到资金指标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同时报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资金使用计划。乡镇(街道)村(居)实施的项目,县乡村振兴局直接将资金拨付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核算报账付款。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乡村振兴工作战略部署,推进金石桥镇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乡政府下设乡村振兴办公室,配有专(兼)职专干人员,主要负责全乡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指导和监督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等工作。
乡村振兴项目履行“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入库程序,各项目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在村内公示10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审核;乡镇对村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在乡镇公示10天无异议后报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各乡镇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入库批复。
村组道路、农村安全饮水、小型农田水利、产业配套设施等项目,由村委会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邀请三家及以上备选施工队伍,召开项目议事会议确定施工队伍,并将项目基本情况、施工队伍确定结果进行公示。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整理提交验收资料,由村委会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初验,并提出验收申请,乡政府组织联合验收小组(包括乡镇分管领导、驻村干部、施工单位代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受益群众代表等)进行验收,村委会根据验收结果召开竣工决算会议,并公告验收情况及项目资金结算决议。
四、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
(一)安全饮水项目
新建过滤水池3个,铺设管道13550米;改善了脱贫户55户182人、农户144户556人安全饮水问题,有效保障了738人饮水安全,改善了村民生活条件。
(二)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洞下村8组土桥有机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修建茶叶加工厂房300㎡和购置茶叶加工设备:6CST一50型电式滚筒杀青机一台
配套茶叶冷却机一台,配套五斗烘干机一台,百叶烘干机一台,6CR一45型揉茶机一台,6CR一40型揉茶机一台,6CR一25型揉茶机一台,JH一6CHF一10B型红茶发酵机,6CCP一100型炒干机一台,1.5米ⅹ4米茶叶萎凋曹4台,带动了产业发展,解决了脱贫户7户15人务工,人均增收800元以上。
(三)村集体经济奖补项目
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提升了当地形象,吸收了脱贫和监测人口就业,促进了本地经济的发展。
(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修建道路5177米,修建桥梁2处、危桥加固长21米、宽4米、挡土墙3处,硬化排水沟320米,水毁维修3处,水沟改造200米,塌方维修36方,安装护栏100米。解决了脱贫户467户2534人安全出行问题,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了农业生产销售便利。
(五)水美湘村建设项目
提升了当地形象,解决了脱贫户81户284人,改善了人居环境,促进了本地经济发展。
(六)农田水利项目
水圳、水渠硬化2860米,河提维修150方,水渠维修200米,空坪硬化10方。解决了脱贫户204户647人839亩农田水利灌溉问题,改善了生产条件,增产增收。
(七)生活条件改善项目
修建农贸院、屋侧、塘基等地方挡土墙650米,修建水渠119米,采购30L家用垃圾桶550个、14个大垃圾转运桶,修建院落竹篱笆1250米,发放了村级保洁员138人、12个月工资(600元/月)。改善了脱贫户11户203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生活质量,提升了村容村貌。
五、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
未按约定预留质保金。如:导群村供水提升工程项目合同约定预留5%质保金,实际为一次性全额支付等。
2.合同管理欠规范
合同约定不规范导致项目延期完工。如:蔡花村、村组水渠硬化项目、上花园村23组供水提升工程等项目,因未考虑天气原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导致项目延期。
3.项目采购程序欠规范
一是个别存在先施工后签合同。如:黄金井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于2022年2月18日开工,但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4月20日,存在采购程序倒置。二是个别项目招标程序流于形式。如:卧龙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于2022年5月23日发布中标通知书,实际于2022年3月18日已与庐江翔兴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垃圾桶订货采购合同。
4.项目公示公告内容不规范
未按约定时间公示公告。如:上花园村2组、7组水渠维修硬化项目,2022年4月12日会议确定隆回县上花园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为承包商,于4月19日发布中标通知书,公示少于10天。根据中共隆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隆委乡振组发〔2021〕13号 的通知,项目法人在项目所在地公告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前和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或者设立项目公示牌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
现场评价发现,个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如:黄金井村水美湘村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内容为“稳定粮食年收入36万元”,实际建设内容为“对黄金井村水系进行综合整治和水生态保护治理”,两者无相关性。
6.采购设备使用效果不明显
经现场查看,发现洞下村茶叶加工厂及加工设备构建项目,一台百叶烘干机设备闲置。
(二)改进措施和建议
1.规范资金管理制度
加强资金监管,按合同约定及项目进度拨付资金,严防截留、挤占、挪用和滞留等违规操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各项目村应严格按照《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隆回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执行,经审核确认后根据实际工程量按规定的比例支付进度款项,并按规定预留质保金。
2.加强合同管理
各项目实施行政村在确定中标方并进行公示后,应及时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应加强合同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完整,内容准确,避免出现重要事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
3.规范招投标程序
各项目村应严格执行《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做好记录及公开工作,确保招标程序正确,杜绝出现程序倒置情况,招标结果公平公正,同时应保证招标流程时间节点准确,并加强对相关程序的监管和审核,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合规。
4.规范工程项目公告公示制
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项目法人在项目所在地公告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前和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或者设立项目公示牌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实施地点、建设内容等)、施工队伍确定结果、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资金支付及结算、监督电话等情况,并由公示主体保留相关的影像资料备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合理编制绩效目标
单位应合理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建设内容对目标进行细化。根据项目建设及相关的文件精神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应充分考虑目标的设置是否合理合规,确保绩效目标能顺利完成。
6.充分发挥采购设备的作用
各项目村应根据采购需求进行采购,避免出现盲目采购、采购闲置等情况,以将资金使用发挥至实处,提高资源利用率。
六、结论
综合上述绩效评价情况,金石桥镇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在资金投入、产出数量等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在资金使用、项目实施、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完善情况。依据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进行评价,金石桥镇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92.75分,评价等次为“优”。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