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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度垃圾清扫清运社会化服务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所组建绩效评价小组,并制定专门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垃圾清扫清运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小组工作已完成,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近年来,隆回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积极探索农村垃圾收转运和集镇清扫保洁的管理新模式,为有效提高全县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解决垃圾围村、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隆回县启动农村垃圾收转运和集镇清扫保洁市场化管理。2020年1月由隆回县县委、常务副县长牵头,组织财政、县城管局等相关单位召开调度会,经研究确定隆回县垃圾清扫按照两个街道办事处分成4个标段,市场化清扫保洁平均单价按照7.5元/㎡/年的价格,采取竞争性磋商谈判方式选取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承接清扫保洁服务,垃圾清运承包费按照实际运输吨位据实结算。2023年5月9日在县政府召开第9次常务会议,会议议定:一是同意新一轮城区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采购工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择并确定服务企业,实施范围继续按四个标段实施,二是同意对城区保洁面积重新进行专业测绘,城区道路保洁等级从二级、三级标准提升为一级、二级、三级道路保洁标准,经组织城管、财政等相关部门单位充分调研后,分一至三类标准确定服务单价。2023年7月县长同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提供的城市环卫清扫保洁清运服务外包项目实施方案,计划清扫保洁清运服务年承包价最高4088.95万元,综合平均单价9.34元/㎡/年(含垃圾清运),中转站管理单价7万元/座/年,公厕管理单价3万元/座/年,清扫总面积437.78万㎡。该项目经费2023年预算安排3542万元(清扫2932万元,垃圾清运610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内容
(1)项目用途及使用范围。设立该专项资金是为保障县城建城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与无害化处理、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等工作有序开展,主要用于支付中标的服务企业垃圾清扫清运社会化服务费用。
(2)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该项目是由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属县城管局二级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在职职工46人(2个长期合同工),单位内设综合部、财务部、保洁部、垃圾转运服务部、垃圾无害化处理事务部、城东卫生督查考核片、城南卫生督查考核片、城北卫生督查考核片、城西卫生督查考核片、高铁新区卫生督查考核片等共五部、五片。业务范围:主要负责县城街道的清扫、保洁作业、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县城环卫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县城环境卫生的督察管理、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等工作。
(3)项目管理方式。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服务外包中标人,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与实施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服务企业负责安排清扫人员进行日常垃圾清扫清运、设施清理清洗等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对服务企业工作质量进行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应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制定了《隆回县城区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及考核办法》,并专门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作业质量和作业水平。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以及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考核办法执行,安排专人对城区各片区进行管理,每天现场检查垃圾清扫清运情况不少于4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设施清理清洗、道路洗洒降尘和垃圾清运及安全作业等工作采取日常考核、月考核与季评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1)月考核结果运用。服务企业每月企业考核分值为100分,根据考核分数:90-100分为良好、80-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月考核中发现工作不到位的,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扣分,扣除考核分值0.1分即罚款100元,每月罚款金额为当月扣分值总和×1000元,罚款金额从当月的清扫保洁承包款项中扣除。全年连续3个月月考核分值80分以下且每月排名倒数第一的、全年累计5个月考核分值80分以下且每月排名倒数第一的,中止服务合同。
(2)季度考核应用。每季度根据服务企业工作质量情况进行一次评比和奖惩,其中对季度考核分值为90分以上的,第一名奖5万元,第二名奖3万元;季度考核分值85-90分的,第一名奖3万元,第二名奖2万元;季度考核分值80-85分(不含85分),第三名罚款2万元,第四名罚款3万元;季度考核分值80分以下(不含80分),第三名罚款3万元,第四名罚款5万元,罚款金额从清扫保洁承包款项中扣除。全年连续两个季度分值低于80分且排名倒数第一的,中止服务合同。
(3)环卫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考核应用。重大迎检卫生不达标的,每次罚款3万元,各类创建工作不达标的,每次罚款5万元,省、市县其他工作检查时卫生不达标的,每次罚款1-2万元。年度内出现两次以上卫生不达标的,除罚款外并对相关保洁公司进行约谈。
从评价现场及各项资料来看,2023年1-6月份城区卫生环境基本保持良好水平,2023年下半年城区环境卫生情况有所下降,新一轮服务企业接替3个月有余,其中有些路段中午没有安排保洁的情况一直没有进行整改,县城区内卫生环境得不到有效改善。
(三)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该专项资金纳入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由隆回县财政局拨付至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管理,按照签订的合同和服务企业工作完成情况据实支付。该项目年初预算金额3542万元(清扫2932万元,垃圾清运610万元),截止到2023年12月资金到位率为100%。
2.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当年度共计支出3625.33万元,预算执行率102.35%。该项目服务费支付是结合隆回县城区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核结果以及服务企业开具的服务费用发票,在每个月15号之前据实结算上月的清扫清运承包费用。其中2023年10月31日前为支付上一轮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行采购项目服务企业2022年12月-2023年9月份垃圾清扫清运服务费用2962.23万元,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新一轮环卫清扫保洁清运服务外包项目的服务企业10-11月份垃圾清扫清运服务费用663.1万元,具体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3年度垃圾清扫清运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万元
序号 |
资金支出(万元) |
供应商 |
服务企业基本情况及服务作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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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3年 10月31日 |
截止2023年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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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74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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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20年4月30日中标第一标段:桃洪路中心线以东南区域 (1)垃圾清扫项目中标人为阳光朗洁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年限为三年(1+1+1),中标三年总金额共2341.18万元,单年金额为780.39万元,服务面积99.54万㎡。2020年6月29日签订合同。服务期限: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后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 (2)经现场了解该项目实际是由中标企业的子公司隆回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服务。 (3)垃圾清运:①2022年9月5日与隆回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续签《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按照30元/吨标准计算,服务期限为2022年9月5日至过渡期结束;②承包城区至北山无害化垃圾填埋场之间的距离及垃圾清运量,清运费按照74元/吨标准计算费用。 |
2 |
73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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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隆回桃花坪分公司 |
2020年4月30日中标第二标段:桃洪路中心线以东北区域 (1)垃圾清扫项目中标人为深圳市龙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鑫航 (深圳) 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年限为三年(1+1+1),中标三年总金额共2012.88万元,单年金额为670.96万元,服务面积94.13万㎡。2020年6月29日签订合同。服务期限: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后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 (2)经现场了解该项目实际是由中标企业的分公司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隆回桃花坪分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3)垃圾清运:①2022年9月5日与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隆回桃花坪分公司续签《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按照30元/吨标准计算,服务期限为2022年9月5日至过渡期结束;②承包城区至北山无害化垃圾填埋场之间的距离及垃圾清运量,清运费按照78元/吨标准计算费用。 |
3 |
64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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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禾城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 |
2020年4月30日中标第三标段:桃洪路中心线以西南区域(含对河) (1)垃圾清扫项目中标人为广西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年限为三年(1+1+1),中标三年总金额共2041.01万元,单年金额为680.34万元,服务面积92.37万㎡。2020年6月29日签订合同。服务期限: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后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 (2)经现场了解该项目实际是由中标企业的分公司升禾城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负责提供服务。 (3)垃圾清运:①2022年9月5日与升禾城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续签《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按照30元/吨标准计算,服务期限为2022年9月5日至过渡期结束;②承包城区至北山无害化垃圾填埋场之间的距离及垃圾清运量,清运费按照74元/吨标准计算费用。 |
4 |
68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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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美保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2020年4月30日中标第四标段:桃洪路中心线以西北区域(包括总站二中、隆回大道、龙门路) (1)垃圾清扫项目中标人为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年限为三年(1+1+1),中标三年总金额共2024.23万元,单年金额为674.74万元,服务面积96.62万㎡。2020年6月29日签订合同。服务期限: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后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 (2)经现场了解该项目实际是由其子公司隆回美保环境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服务。 (3)垃圾清运:①2022年9月5日与隆回美保环境管理有限公司续签《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按照30元/吨标准计算,服务期限为2022年9月5日至过渡期结束;②承包城区至北山无害化垃圾填埋场之间的距离及垃圾清运量,清运费按照86元/吨标准计算费用。 |
5 |
14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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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仁仁洁环境清洁科技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 |
负责隆回县垃圾清扫清运服务过渡期期间的垃圾清运服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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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9 |
隆回县隆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8月21日中标第一标段:桃花坪街道桃洪路(含车行道)以南区域(含一桥、三桥),道路保洁面积972156.78㎡(其中车行道面积696727.95㎡,人行道面积248312.03㎡,绿化带面积27116.8㎡),公厕11座,垃圾中转站2座。 (1)垃圾清扫清运项目中标人为阳光朗洁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年限为3+1+1年(指项目服务满3年后,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1+1年),中标金额为986.27万元/年,2023年9月22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经现场了解该项目实际是由中标企业的子公司隆回县隆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服务。 (3)支付的金额为2023年10月-11月服务费用。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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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93 |
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隆回桃花坪分公司 |
2023年8月21日中标第二标段:桃花坪街道桃洪路(不含车行道)以北、大桥路以东区域,道路保洁面积1099621.69㎡(其中车行道面积775827.59㎡,人行道面积240262.45㎡,绿化带面积83531.65㎡),公厕5座,垃圾中转站2座。 (1)垃圾清扫清运项目中标人为中鑫航 (深圳) 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年限为3+1+1年(指项目服务满3年后,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1+1年),中标金额为1005.05万元/年,2023年9月26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经现场了解该项目实际是由中标企业的分公司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隆回桃花坪分公司负责提供服务。 (3)支付的金额为2023年10月-11月服务费用。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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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5 |
上海勤泽美业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 |
2023年8月21日中标第三标段:花门街道大桥路、龙门路以西、赧水河以北区域,道路保洁面积1142306.72㎡(其中车行道面积901121.43㎡,人行道面积219786.9㎡,绿化带面积21398.39㎡),公厕9座,垃圾中转站4座。 (1)垃圾清扫清运项目中标人为上海勤泽美业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年限为3+1+1年(指项目服务满3年后,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1+1年),中标金额为1034.34万元/年,2023年9月22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经现场了解该项目实际是由中标企业的分公司上海勤泽美业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负责提供服务。 (3)支付的金额为2023年10月-11月服务费用。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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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93 |
湖南向往环境管理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 |
2023年8月21日中标第四标段:城东南工业园,赧水河以南区域(含二桥),道路保洁面积1150658.57㎡(其中车行道面积822443.74㎡,人行道面积283528.85㎡,绿化带面积44685.95㎡),公厕4座,垃圾中转站1座。 (1)垃圾清扫清运项目中标人为湖南向往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年限为3+1+1年(指项目服务满3年后,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1+1年),中标金额为997.62万元/年,2023年9月22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经现场了解该项目实际是由中标企业的分公司湖南向往环境管理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负责提供服务。 (3)支付的金额为2023年10月-11月服务费用。 |
合计 |
2962.23 |
6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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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隆回县城管综合服务中心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预算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项目资金每笔支出从资金申报-审批-支付全过程程序规范,手续完善,但单位未设置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与单位其他资金一起存放在基本账户中,未设立子账户进行管理,且会计核算不规范。
1.制定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前,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人员对周边市县的城区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市场化运作工作进行学习考察,吸取外地成功经验,分别制定了2020年隆回县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和2023年度隆回县城市环卫清扫保洁清运服务外包项目实施方案,并经过县长及县委领导签字审批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2.组织公开招标,确定清扫清运服务外包企业
2020年公开招标中标的服务企业分别是:江苏阳光朗洁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鑫航 (深圳) 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按签订合同约定服务期限2023年6月到期,后因为工作需要,项目实施单位向领导申请合同延期到9月份,经领导审批,该项目2023年1-9月份由中标企业的分公司和子公司负责城区环卫清扫保洁清运服务的具体事项。
2023年5月份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新一轮的外包项目的实施方案。在2023年7月12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与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签订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委托代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隆回县城市环卫清扫保洁清运服务进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合计为4088.96万元。县城区2个街道分为4个标段:中标企业分别是一标段阳光郎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86.27万元;二标段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005.05万元;三标段上海勤泽美业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034.34万元;四标段湖南向往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97.62万元。2023年9月22日-9月26日项目实施单位与四家服务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服务企业按照采购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经现场了解,该项目2023年10-12月份继续由各中标企业的分公司和子公司负责具体服务事项,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考核办法对服务企业的分公司和子公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指导,督促服务企业做好管理工作。
(五)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2023年度垃圾清扫清运社会化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未设置绩效目标,无清晰、明确的绩效目标值。我们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工作完成目标,梳理出绩效目标如下:
1.绩效总目标
消除污染、美化环境,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从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升隆回县城区环境卫生质量,完善环卫公用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两型社会。
2.年度绩效目标
2023年完成新一轮环卫清扫保洁清运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按清扫保洁的服务质量标准完成县城区范围内各主次道路的清扫保洁服务,机械化作业、小街小巷的清扫保洁清运服务,城中城乡结合部及物业管理生活小区的清扫保洁清运服务,垃圾机械作业服务、转运服务,环卫设施(含公厕、中转站)管理服务,清洗护栏、垃圾日产日清等工作。
项目实施单位在2023年8月完成新一轮招标工作,并签订新的服务合同。中标的4个服务企业在10月份开始进行城区内清扫清运工作,每月完成清扫面积共计437.78万㎡,按时上门收集门店垃圾,及时组织对清扫范围内的果皮箱、垃圾桶、侧挂桶的进行清掏擦洗、清理,垃圾收集至清运点和垃圾中转站,安排专人负责区域内29座公厕和9座中转站的日常管理、维护、保洁,县城区基本实现了垃圾清扫保洁、清运常态化管理。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严格的程序、采取客观的态度、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隆回县垃圾清扫清运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及绩效评级。一方面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促使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实施现场评价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的评价指标,满分100分(决策管理15分,过程管理25分,产出管理35分,效益管理25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评价工作启动时,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成员通过对专项资金业务流程、相关政策的了解,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我所按照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到项目实施现场进行现场访谈、实地调研和踏勘,通过听取项目单位介绍、现场查看、问询、复核等多种方式,详细了解项目绩效执行情况,核实前期发现的问题,并对勘察情况进行拍照和文字记录,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并根据满意度问卷调查方案完成问卷调查。
3.分析评价阶段。绩效评价工作组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绩效自评报告和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查,对评价项目的投入、管理、产出和效益全过程,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判。
三、绩效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情况
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通过数据采集、定量分析、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评价小组认为,垃圾清扫清运社会化服务经费是一项环境综合治理的公益性工程,设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立项依据充分,资金拨付及时,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序时推进,但也存在实施单位绩效目标管理意识薄弱,项目管理不到位,项目效益欠佳。经评价小组综合权衡,该项目评价得分为86分,绩效等级为“良”。下面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分析如下:
项目支出决策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落实,该指标分值15分,扣0分,得分15分。具体情况如下:
该专项资金从项目立项、决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部门职责范围、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项目实施事前经过集体决策,并由县人民政府、市财政等相关部门审批,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程序申请资金,审批文件手续符合相关要求。
项目执行过程包括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该项分值25分,扣3分,得分22分。
1.资金管理
资金使用合规性:①会计核算不规范,未进行专账核算,单位财务设立的核算科目包含有其他项目资金支出情况,扣1分;②未对拨付至服务企业的专项资金进行追踪监管,如:项目实施单位未对服务企业是否按时发放清扫人员工资、是否缴纳社保等情况进行核实监督,扣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统计口径不一致,扣1分,如:明细账内含有河道清扫、垃圾处理服务等其他项目资金支出事项,因此无法通过会计账簿清晰明了的掌握该垃圾清扫清运服务项目资金支出的具体使用情况。
项目支出产出包括工作完成情况、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该项满分为35分,扣7分,得分28分。
1.工作完成情况
结合月度督察考核通报情况,该项目工作完成程度未达到计划要求,保洁岗位空岗、保洁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此项扣2分。
2.产出质量
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服务企业清扫保洁清运服务费用,结合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考核评分,2023年1-6月份卫生质量考核基本为良好,7-12月份考核分数最低46.6分,最高也仅有88.3分,另外新一轮服务企业接替3个月有余,其中有些路段中午没有安排保洁的情况一直没有进行整改,日常检查时经常发现勾臂斗的垃圾溢出,周围异味严重,县城区内卫生环境得不到有效改善,此项扣3分。
结合项目实施情况,2023年7-12月份卫生环境每月都存在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的情况,故此项扣2分。
项目支出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该项满分25分,扣4分,得分21分。
1.社会效益
考核评分7-12月份考评分数较低,清扫保洁服务实际工作完成质量下降,每个月都存在勾臂斗垃圾溢满严重未及时清理,周围异味严重,人居环境未得到有效提升,效益一般,扣3分。
2.满意度
通过发放调查发放40份,回收32份,满意度88.75%,按考核指标计分,满意度在90%-80%之间,该项扣1分。
2.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清扫公司)存在清扫人员未到位的情况,如:第二标段--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计算服务经费中清洁人员为145人,根据提供的花名册,保洁员只有124人;第三标段--上海勤泽美业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招投标计算服务经费中清洁人员为143人,根据提供的花名册,保洁员只有130人;第四标段--湖南向往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计算服务经费中清洁人员为139人,根据提供的花名册,保洁员只有132人。二是未严格按标准发放清扫保洁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根据合同约定,服务企业录用的环卫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1800元,实地调查走访发现,存在服务企业发放部分环卫人员工资不足1800元(当月满勤发放1200-1600元/月的工资)其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单位监管力度不足。
3.城区环卫保洁形式未发生根本改变
一是保洁人员构成年龄较大、专业能力较差。在实地调查走访中发现,城区日常保洁人员主要为当地群众,保洁人员年龄较大,除臭剂配比等专业知识未接受过专业的培训,垃圾中转站存在除臭系统部分损坏未及时维修的现象。二是根据垃圾清运保洁作业标准规定,垃圾桶应每日清洗,保持经常性清洁、完整,不得有明显污物,每日清运后要对垃圾桶周围进行冲洗。但实地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垃圾堆放点有垃圾存留和污水,桶内垃圾满溢,桶身存在明显污物。究其原因,保洁公司未按照作业标准进行操作,在清洗垃圾桶时仅用水冲洗,未对桶身进行擦拭,导致桶身保洁效果不佳。三是部分路段出现保洁空岗,未及时安排保洁员,卫生较差。
(一)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账专用的要求,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对不按规定和批准的用途使用资金等行为,应及时纠正,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与完整,避免预算资金指标互相挤占的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效使用。
(二)加强项目监管力度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合同履约的动态监控机制,督促承包服务企业在承包期间及时履行其义务并关注对方履行合同的动态。一旦发现对方有相关违约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发现严重违反合同服务需求的行为必要时应终止合同,避免造成财政资金的损失。
(三)加大农村环卫保洁监管考核力度,优化农村环卫工作效率
一是因为保洁员多为村民且以中老年人为主,素质较低且安全意识薄弱,因此,建议服务企业需要强化对保洁员的安全意识教育,进行岗前培训。二是增加垃圾清运频次,按合同要求对垃圾桶、勾臂斗等进行清洗、擦拭,使垃圾桶表面保持干净整洁清洗垃圾桶。三是建议对城区环卫保洁所涉及的道路面积、绿化带、垃圾桶数量进行统计,根据每年保洁考核成绩,对取得优秀的社区(村)进行分析,以该社区(村)人均保洁面积为基数,来适当调整其他各社区(村)环卫保洁人员的配备数量,达到最优的保洁效果和效率。
(四)加大舆论宣传教育,促进源头控制垃圾产生
居民的环保意识对农村环境卫生的影响愈显重要,环保、卫生意识不高已成为垃圾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要通过长期的教育、舆论宣传,来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卫生意识,从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巩固农村环卫保洁的成效,防止反弹。建议加强新闻的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开辟专题宣传栏目、在车站、广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投放公益性广告、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居民的环保意识入心入脑。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活动,如:入户、村口街头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家家行动,户户受益的良好氛围,逐步将环境保护成为日常生活自觉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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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