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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2023年度地方水利建设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所组建绩效评价小组,并制定专门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隆回县2023年度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小组工作已完成,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及批复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我县水利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要求越来越迫切,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必须下决心加快水利发展,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由县财政预算安排2023年水利建设专项资金44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工程前期经费、水旱灾害防御经费、河长办工作经费、防汛管理、水法宣传、项目检查验收等方面的水利建设前期工作经费及项目配套经费。
(二)项目资金主要内容
2023年度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年初预算金额440万元,由隆回县水利局负责实施管理。为抓住当前国家增加水利投入的机遇,做好相关前期工作,加快水利建设步伐,具体安排如下:
1.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39.6万元。该项目经费是为了保障水利项目工作顺利开展,主要用于水利项目的设计费、监理费、检测费,白竹河及辰水治理方案编制费,以前年度供水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及其他前期工作经费,中小河调查评估、治理方案。
2.水旱灾害防御经费103.44万元。该项目经费是为了更好的防御避免水旱自然灾害,主要用于小型水库值守经费及水旱灾害风险普查。
3.河长制相关经费43.44万元。该项目经费是为了改善河库面貌,逐步实现河长制工作从“有名有实”到“有力有序”转变,主要用于美丽河湖创建经费、河长制经费以及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费。
4.水利项目管理经费62万元。该项目经费是为了维持水利项目建设管理运行所需的各项费用,主要用于水利建设项目管理、防汛抗旱管理及水法宣传等。
(三)组织实施单位
该项目由隆回县水利局负责实施管理,隆回县水利局属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技股、计划财务股、水资源与水土保持股、水利规划与工程建管股、农村水利水电和水旱灾害防御股、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股、水库移民和河库管理股、行政审批股9个股室。主要职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等。
(一)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县级水利专项资金为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资金,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经费拨款,由隆回县财政局按年度拨付至隆回县水利局单位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为44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项目合计支出439.43万元,其中:设计费79.90万元,监理费22.69万元,检测费9.66万元,白竹河治理方案编制费21万元,辰水治理方案编制费25万元,以前年度供水前期经费23万元,中小河流调查评估32.38万元,水库值守经费60万元,风险普查(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服务款)43.44万元,美丽河湖创建、河长制经费36.92万元,河湖岸保护与规划编制4.96万元,水利建设项目监管、防汛抗旱管理(差旅费、广告制作费、办公用品、宣传费、审计费等)61.76万元,河长制摄影大赛奖励5万元,其他开支(水资源公报编制款、电信服务费、招标服务代理费等)13.7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87%。具体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3年度地方水利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万元
序号 |
费用类别 |
2023年 |
截至2024年7月31日 |
小计 |
1 |
设计费 |
11.40 |
79.90 |
|
2 |
监理费 |
5.98 |
16.70 |
22.69 |
3 |
检测费 |
3.65 |
6.00 |
9.66 |
4 |
白竹河治理方案编制费 |
- |
21.00 |
21.00 |
5 |
辰水治理方案编制费 |
- |
25.00 |
25.00 |
6 |
以前年度供水前期经费 |
- |
23.00 |
23.00 |
7 |
中小河流调查评估 |
32.38 |
- |
32.38 |
8 |
水库值守经费 |
60.00 |
- |
60.00 |
9 |
风险普查 |
- |
43.44 |
43.44 |
10 |
美丽河湖创建、河长制经费 |
36.92 |
- |
36.92 |
11 |
河湖岸保护与规划编制 |
4.96 |
- |
4.96 |
12 |
水利建设项目监管、防汛抗旱管理 |
22.95 |
38.82 |
61.76 |
13 |
河长制摄影大赛奖励 |
5.00 |
- |
5.00 |
14 |
其他开支 |
1.09 |
12.64 |
13.73 |
15 |
合计 |
241.43 |
198.00 |
439.43 |
注:表格中数据以单位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该专项资金指标支付明细为依据进行统计。
(三)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隆回县水利局根据《关于修订<隆回县水利局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隆水字【2020】68号)文件要求及县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有关要求,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管理,逐级审批、集中支付、专款专用”的监管办法。支出事项需要执行的审批程序:由计划财务股负责人先进行审核,并在票据上签字,尔后由分管财务领导在票据上加盖财务会审章。局长、工会主席、办公室负责人在财务会审单上签字后,由分管财务领导在票据上审批签字。会审前,原始凭证上要有支出经手人、证明人及说明用途。会审完毕后,送计划财务股出纳汇总,申报用款计划,用款计划申报经财政审批后,再行付款。经现场核实,县级水利专项资金参照上述流程进行支付,但通过查阅凭证发现该项目资金存在与单位其他资金互相混用的情况。
(四)项目管理情况
为保证项目质量,确保项目符合有关规范和要求制定了《隆回县水利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在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查,报县领导和相关单位批准后,执行招投标各项制度及相关规定,对达到政府采购以及招投标金额的工程项目,履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公平、公正、择优或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并按要求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根据具体工程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并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组织管理,项目实施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听取项目情况汇报,研究决定项目方面的重大问题并及时解决,同时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最大限度的节约建设资金和发挥投资效益。经现场查看,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三、专项资金实施情况
1.依法依规进行政府采购。该项目实施期间,采购基本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依次进行局内会商、选定代理公司、确定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方案等环节。经现场了解,项目实施单位采购程序执行到位。
2.有序开展河域治理方案编制。县水利局为进一步落实李国英部长2022年4月关于中小河流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和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高质量推进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工作会议的要求,委托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河流治理方案,为河道整治工作提供依据。2023年支付白竹河治理方案和辰水治理方案的工程咨询编制费用46万元。
3.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为全面深入推进河(库)长制落地见效,有力提升河库日常管理水平,隆回县水利局特制定暗访计划,由县河长办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县河委会成员单位、相关方面专业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填写暗访工作现场记录表,做好相关取证工作,暗访结束后,由暗访组根据暗访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县河长办根据暗访组提交的报告,以“一乡(镇)一单”的形式反馈暗访情况,提出意见,督促整改,建立台账。
4.创建“美丽河湖”。为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隆回县水利局全面推动开展六都寨水库“美丽河湖”创建活动,全面清理库区水面及岸线垃圾,清除大坝内、外坡杂草,设立宣传标识(公示)牌,整治库区居民生活污水排污口,建设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等,通过多方单位努力成效显著,2023年度六都寨水库荣获湖南省“美丽河湖”称号。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全县水库244座病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全县洪堤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全县水质提升,扩大全县农村供水比例,逐步纳入集中供水,防汛抗旱工作稳步推进。
2.年度绩效目标
(1)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设计、监理、检测的编制,白竹河治理方案编制,辰水治理方案编制,以前年度供水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及其他前期工作经费;(2)水旱灾害防御,小型水库值守、水旱灾害风险普查;(3)美丽河湖创建、河长制运行,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4)水利项目建设监管、防汛抗旱管理、水法宣传。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产出和绩效情况综合分析如下,一是隆回县水利局完成了湖南省白竹河流治理方案和8条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的编制,为隆回县“十四五”规划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开展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以及防汛抗旱救灾、农村小水电扶贫,农村综合能力明显提高;三是2023年度隆回赧水、六都寨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源地所在河流湖库先后被授予“湖南省美丽河湖”、“湖南省美丽河湖建设优秀案例”称号。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发现项目的申报审批、项目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及实施效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改进、加强控制和管理,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推进项目顺利实施,规范项目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项目安排及资金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及原则、评价指标体系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实施现场评价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的评价指标,满分100分(决策管理15分,过程管理25分,产出管理35分,效益管理25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评价工作启动时,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成员通过对专项资金业务流程、相关政策的了解,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我所按照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到项目实施现场进行现场访谈、实地调研和踏勘,通过听取项目单位介绍、现场查看、问询、复核等多种方式,详细了解项目绩效执行情况,核实前期发现的问题,并对勘察情况进行拍照和文字记录,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并根据满意度问卷调查方案完成问卷调查。
3.分析评价阶段。绩效评价工作组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绩效自评报告和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查,对评价项目的投入、管理、产出和效益全过程,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判。
六、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完成情况及绩效评价结论
通过2023年度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项目的实施对隆回县水利建设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项目前期工作稳步进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扎实全面,河长制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水法宣传等工作井然有序,较好的发挥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但该项目在绩效管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仍有不足,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集体讨论、综合评议,该项目得分为87.11分,等级为“良”。下面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分析如下:
项目支出决策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该指标分值15分,扣3分,得分12分。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标准分5分,扣0分,得5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根据隆回县水利局“三定方案”中的工作职责设立该专项资金,决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部门职责范围、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
立项程序规范性:该专项资金经项目实施单位集体决策后纳入年初预算安排,由县财政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手续符合相关要求。
2.绩效目标(标准分6分,扣1分,得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及所需资金量基本匹配,符合客观事实,此项不扣分。
绩效指标完整性:部分绩效申报目标设置较笼统,指标内容不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体现,如2023年预算安排资金水利项目经费52万元,实施内容包含防汛抗旱管理、水利建设项目监管等工作经费,未明确单个项目的资金分配额度。
3.资金落实(标准分4分,扣2分,得2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1)部分项目实施工作实际所需经费远超预算确定的资金量,与工作任务不适应,扣0.5分;(2)预算内容与支出内容不一致,存在资金混用情况,扣0.5分,共扣1分。
资金分配合理性:项目资金分配与实际存在不适应的情况,如安排美丽河湖创建、河长制经费30万元,实际支出36.92万元,扣1分。
(二)专项支出的过程情况
专项支出过程包括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该项分值25分,扣9.89分,得分15.11分。
组织机构:项目实施单位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实施单位大部分制度完善,但未根据专项资金制定项目预算相关管理制度,扣0.5分;
项目监管:该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为项目前期工作,无日常监管,故此项不扣分。
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单位均按照招投标制度执行,手续完善。
2.资金管理(标准分13分,扣9.39分,得3.61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1)会计核算不规范,未进行专账核算,单位财务设立的核算科目含有其他项目资金支出情况,扣1分;(2)部分资金支出票据审批程序不到位,如:①2023年10月50#凭证“付刘天池、宁宝炉、林文青等差旅费”29424元,其中林文青、贺凯长沙出差住宿费发票抬头为个人;②2023年12月40#凭证“付赧水隆回县天子山岸坡防护工程地质勘察费”14万元,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仅法定代表人签字,无“隆回县河湖事务中心”的盖章,扣1分;(3)资金使用存在不符合预算批复规定用途的现象,扣1分,如:①水利局付水资源公报编制款10万元未在预算批复内;②2024年1月112#凭证“付打印、印刷费”22891元,其中购买退休纪念高压锅、纯铜纪念盘、不锈钢盆等7390元;③2024年1月116#凭证“付办公费”3901元,购买烤火器、电池、钢丝刷等易耗品,均不符合此项目预算规定用途范围;(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统计口径不一致,扣1分,如:凭证附件反映用该专项资金进行支付,实际使用其他资金支付;(5)对拨付其他单位的资金未进行追踪和监管,如2022年12月付各乡镇水库防汛值守经费60万元无追踪、监管资料,仅以收据入账,扣1分;(6)根据《湖南省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条和第十六条“单位自评结果应在单位门户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进行公开”,经现场查看,项目实施单位2023年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未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扣1分;(7)存在上一轮重点评价问题部分未整改的情况,如县水利局上一轮绩效评价中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按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制定预算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的问题,今年仍存在,扣3分,共计扣9分。
资金支出率:根据现场查询预算一体化系统,2023年地方水利建设专项经费资金支出率=实际支出金额/实际到位金额*100%=439.43/440=99.87%,扣分=(1-99.87%)*3=0.39分。
项目支出产出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该项满分为35分,扣0分,得分35分。
项目实施单位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如:项目前期工作,设计、监理、白竹河治理方案的编制,为水利建设工作提供依据。
2.质量达标情况(标准分10分,扣0分,得10分)
3.产出时效(标准分10分,扣0分,得10分)
4.产出成本(标准分5分,扣0分,得5分)
计划成本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准。地方水利建设到位资金440万元,实际成本439.43万元,成本节约率为0.13%,根据考核计分标准,成本节约率为正数,故此项得5分。
项目支出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该项满分25分,扣0分,得分25分。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力有效的推进治理工作,全面提升中小河流防洪减灾能力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经济效益(标准分7分,扣0分,得7分)
县水利局资金到位后有序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工作以及提升防汛抗旱救灾、农村小水电扶贫,农村综合能力,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3.可持续影响(标准分6分,扣0分,得6分)
2023年隆回赧水、六都寨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源地所在河流湖库先后被授予“湖南省美丽河湖”、“湖南省美丽河湖建设优秀案例”称号。
4.满意度(标准分5分,扣0分,得5分)
评价组向隆回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发放30份满意度调查问卷,根据调查问卷汇总统计,项目整体满意度为90%,此项不扣分。
2.加强河湖生态治理,打造幸福河湖。为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引领居民共建共享,改善库区生态环境,打造“水清、岸绿、景美、安全”的现代生态水系;2023年初,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六都寨水库评选为“美丽河湖”,推进“样板河湖”建设,强化社会工作水环境保护意识。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由于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导致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到位,隆回县水利局提供了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但对自评结果未按照“谁组织实施、谁进行公开”的原则,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及时公开。
2.预算编制合理性有待加强
结合现场情况和查询预算一体化系统,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与工作任务匹配度不够,如:预算安排美丽河湖创建经费、河长制经费***万元,实际支付***万元。
3.资金支出管理不到位,财务基础工作需加强
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单位在账务处理系统中,未设置单独账户,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和单独核算原则落实不到位,存在专项资金结余不明,资金去向不明确,无法真实反映出专项资金收入与支出情况;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资金支出偏离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如:①2024年1月112#凭证“付打印、印刷费”***元,其中购买退休纪念高压锅、纯铜纪念盘、不锈钢盆等***元;②2024年1月116#凭证“付办公费”***元,购买烤火器、电池、钢丝刷等易耗品,均不属于此项目预算规定用途范围。三是部分资金支出票据审批程序不到位,如:①2023年10月50#凭证“付刘天池、宁宝炉、林文青等差旅费”***元,其中林文青、贺凯长沙出差住宿费发票抬头为个人;②2023年12月40#凭证“付赧水隆回县天子山岸坡防护工程地质勘察费”***万元,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仅法定代表人签字,无“隆回县河湖事务中心”的盖章。
4.上一轮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
在上一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的未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制定预算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仍存在。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湖南省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9号)规定,严格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做好绩效管理目标申报、自评、公开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营造绩效管理工作氛围,强化责任担当。
(二)提升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项目单位在编制项目预算时要注重科学性和合理性,应充分结合项目资金所需投入资金的必要性,需明确预算编制额度测算依据和标准。
(三)规范资金审批程序,重视财务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支出管理、会审管理,对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超期限报销的款项应退回或拒绝支付,并要求经办人员补充、更正,待资料完整、要素齐全、手续完备后方能予以拨付。二是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账专用的要求,按照项目资金用途进行支付,严把资金支出关口,在项目资金拨付已完全到位的情况下,避免拆借、挤占其他资金的情况。三是建议强化账务处理,完善财务岗位审核制度,充分发挥账务系统“记账、过账、审核”不同岗位权限的利用,审核岗位一方面要仔细审查支出凭证对应明细类别,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会计科目的审核,以便准确了解资金的使用、结余情况,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四是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列支项目资金,避免预算资金指标互相挤占的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效使用。
(四)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1.单位应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绩效评价不仅是上级对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更是部门对自身年度工作自查和优化的一种管理手段,单位应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为不断优化绩效管理提供参考,真正发挥绩效评价作用。2.建议政府绩效主管部门定期对各行政事业单位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评价结果应与财政资金投入相挂钩,对效益显著的项目,财政资金投入予以倾斜;对效益欠佳的项目,资金投入可以放缓或推迟,推进实现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
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湖南·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