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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5-0631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2-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5-02-19 有效期: 长期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局委托组成评价工作组,于2024年7月15日至8月15日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绩效评价。按照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4]10号)安排,我们经过现场勘验、资料核查、文件核对、数据核定,专项资金主管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询问了解,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单位服务成果进行了抽查,在掌握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确定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绩效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进行评价。现将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拟定经办管理办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政策法规的意见。

(2)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管理和服务;负责全县统筹外待遇的经办管理和给付。

(3)负责拟定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计划,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编制基金预决算,管理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统筹外代发资金。

(4)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年金基数报、基金归集、经办工作。

(5)负责全县基保险个及用人单位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保对象的个人账户管理和权益记录

(6)负责全参保对象待遇标准的确定和给付承担全县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7)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统计相关事务和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8)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和全县养老保险公共信息查询服务。

(9)参与企业改制、企业破产清算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改制和破产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工作

(10)负责规定范围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11)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该中心内设综合部、基金财务部、参保登记部、个人账户服务部、退休人员服务部、稽核和风险内控部、职业年金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服务部、统计信息部等业务股室。

3、人员情况

经核定的隆回县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3名(正股级),内设机构副股级职数9名。

(二)项目概况

1、基金背景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设立,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

2、主要内容

(1)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内地(中国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2)湘人社规〔2023〕2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政策的通知》普通参保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5个档次。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人自愿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3)待遇发放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对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4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23)54号)要求,从2023年7月1日起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统一提高13元,即由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31元。邵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22年1月起,隆回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予以预算。2023年1月1日-6月30日隆回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28元,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隆回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41元。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转移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基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和其他支出等。2023年度基金收入预算45759.59万元,基金支出预算31285.76万元。

3、实施情况

隆回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经办,集中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18年第22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湖南省范围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截至2023年末,隆回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39337人,实际缴费人数383949人,待遇领取人数207310人,人均养老保险待遇155.79元/月。

(三)项目绩效目标

隆回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项目总体目标为本年度基金收支赤字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年度内基金运行规范,收支管理方面无突出问题,基金使用效率得到提升。2023年隆回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5759.59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13001.5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预算32397.73万元,利息收入190.08万元,其他收入170.2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31285.76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待遇支出31268.75万元,其他支出17.01万元。月基础养老金水平预算139.27元,预计基金静态可支付6个月。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0]19号)规定,为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县财政2023年下达隆回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1244.4万元,明细如下:

2023年1月10日隆财社单[2023]0004号按湘财预[2022]0346号安排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金(中央直达)21299.3万元,隆回县财政分别于2023年3月7日、3月30日、6月1日分三笔共计21299.3万元拨付到位;

2023130日隆财社单[2023]0024号按湘财预[2022]0342号安排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级补助3677.4万元、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省级补助992.3万元,隆回县财政于202371日拨付到位;

2023531日隆回县财政局隆财预单[2023]0235号安排2023年解决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2410.8万元,隆回县财政202361日拨付到位;

2023年11月16日隆回县财政局隆财社单[2023]0195号安排2023年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1260万元、2023年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290万元,隆回县财政于2024年1月1日分两笔共计1550万元拨付到位;

2023年11月16日隆财社单[2023]0199号按湘财预[2023]0262号安排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80.6万元,隆回县财政于2024年1月1日拨付到位;

2023年12月27日隆财社单[2023]240号按湘财预[2023]0366号安排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省级补助734万元,隆回县财政于2024年1月1日拨付到位。

(二)项目资金收入、支出情况

1、基金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3年末,基金资产合计120188.15万元,其中财政专户存款22660.93万元,支出户存款828.65万元,暂付款96698.57万元(个人账户资金上解省级)。基金负债合计3145.65万元2021年整改应上缴财政款)。基金结余117042.5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结余-5567.55万元,个人账户结余122610.05万元。

2、基金收入情况

2023年隆回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5759.59万元,实际完成51304.19万元,完成预算的112.12%,其中:财政补贴收入预算32397.73万元,实际完成31244.4万元,完成预算的96.44%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预算13001.58万元,实际完成1973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51.7%利息收入预算190.08万元,实际完成222.93万元,完成预算的117.28%转移收入预算49.2万元,实际完成99.21万元,完成预算的201.65%其他收入预算121万元,实际完成7.56万元,完成预算的6.25%

2023年隆回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预算金额

实际完成金额

完成预算率

1

财政补贴收入

32397.73

31244.4

96.44%

2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

13001.58

19730.09

151.7%

3

利息收入

190.08

222.93

117.28%

4

转移收入

49.2

99.21

201.65%

5

其他收入

121

7.56

6.25%

合计

45759.59

51304.19

112.12%

3、基金支出情况

2023年隆回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31285.76元,实际完成35398.95,完成预算的113.15%,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预算31268.75元,实际完成35380.69万元,完成预算的113.15%;转移支出预算13.01万元,实际完成18.26万元,完成预算的140.37%;其他支出预算4万元,实际未支出。

2023年隆回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预算金额

实际完成金额

完成预算率

1

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31268.75

35380.69

113.15%

2

转移支出

13.01

18.26

140.37%

3

其他支出

4

0

0

合计

31285.76

35398.95

113.15%

4、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2023年预算当年收支结余14473.83万元,实际执行结果当年收支结余15905.2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01137.2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7042.5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保证基金的安全,制定了基金财务制度、一事双岗双审制度、基金支付监督管理制度、基金对账制度等基金管理制度。一是明确了各项基金管理程序,业务经办机构内部建立了一系列相互制约的制度及管理措施,明确各项基金管理的程序,包括基金预、决算制度,基金收入会计核算制度,与财政等部门定期对账制度基金支出审核程序等,做到了基金收支规范化、程序化。二是构筑资金流失防范体系,为避免不符合身份人员冒领各项保障资金现象发生,隆回县人社局根据省人社厅推送大数据分析结果进行不定期稽核,针对性开展工作;在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要求各乡镇经办负责人、村(社)经办负责人对领取待遇人员日常认证和定期认证。在保费征缴环节,积极与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协调,形成了规范的缴费工作流程。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省级统筹暂行办法的要求,对业务操作和经办流程、养老金计发及调整办法、信息管理系统等事项进行统一,业务经办流程较为规范;按要求明确参保登记、基金管理、待遇计发、咨询查询等职责分工,定期与财政、税务等部门定期对账围绕确保基金安全、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管理流程和加强监督检查等目的推进全面基金稽核检查工作。

城乡居民养老保基金设有基金收入户、支出户,由县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管理,接受县财政指导。县财政设有城乡居保基金财政专户,接收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城乡居保的个人缴费、转移收入等,城乡居保支出户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出,所需资金由城乡居保基金财政专户拨入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与其他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单独核算,未发现挤占、挪用资金或违规理财投资等情况。

四、项目产出情况

2023年隆回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5759.59万元实际完成51304.19万元,完成预算的112.12%,其中:财政补贴收入预算32397.73万元,实际完成31244.40万元,完成预算的96.44%;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预算13001.58万元,实际完成1973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51.7%。预算总支出31285.76万元,实际完成35398.95万元,完成预算的113.15%,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待遇支出年度预算31268.75万元,实际完成35380.69万元,完成预算的113.15%。2023年收支结余15905.2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01137.2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7042.5万元。

2023隆回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39337人,缴费人数383949人,占总参保人数的51.93%2023年养老金领取人数207310人,占参保人数的28.04%2023年新增领取待遇人员13320人。

2023隆回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平均水平为337.96//年。

2023隆回县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年人均补贴1583.21/年,对个人缴费补贴人均33.4/年,人均养老保险待遇领取155.79//月。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作为根本,实现了经办和管理工作规范、有效运行,保障了基金安全。

(一)健全综合内控制度。从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等方面,制定内控制度、业务流程、岗位职责等,参保人员均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个人账户信息修改、缴费等业务,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收支业务审批制度,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按规定开设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隐匿、转移、侵占、挪用基金的现象,确保基金专款专用。

(二)建立考核考评制度。及时调整完善内控考核办法,按规定设置岗位,增强社保经办机构干部队伍力量,加强管理,遵守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业务审核岗位和审批岗位分离、审批岗位与计发待遇岗位分离、审批岗位与数据录入岗位分离、会计岗位与出纳岗位分离;未发现违反业务规程、信息系统操作流程规定以及岗位职责、审批权限,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修改社会保险信息的现象;财务与业务按月对账,按规定与基金开户银行、财政部门和经办机构核对基金的收支情况,执行基金支付政策,按月足额发放待遇。

(三)稽核内控工作的有效实施,有利保障基金安全、维护社会公平。通过生存认证工作,每年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一次生存认证,杜绝死亡人员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通过人社厅推送大数据联合公安、民政、疾控等部门,开展信息数据共享和数据稽核,常态化比对死亡人员、服刑人员、重复领取待遇人员,严厉打击骗取社保基金欺诈行为‌。利用特定时间集中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坚持每月缴费、待遇发放、待遇追回月对账工作制度,规范建立台账,留存工作记录‌。针对发现的疑点数据,坚持有疑必核原则,通过到村到户核实等方式进行排查。通过社保核心业务经办子系统,结合各乡镇经办人员递交的相关待遇人员资料,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精准核对待遇人员及死亡人员信息‌。通过开展政策宣传和稽核检查工作,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同时通过检查各镇经办工作,化解经办风险,堵塞管理漏洞‌。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隆回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绩效评价指标表》,经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87.7分,其中:项目决策7分、项目过程21分、项目产出29.7分、项目效益30分。按照评价等级标准评价结果为“良”。各项指标扣分情况如下:

(一)项目决策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7分。扣减3分原因:

1、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2分,扣减1分是因为绩效目标是2023年10月份才设置的绩效目标表,不是年初根据预算资金量设置的绩效目标。

2、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2分,扣减1分,是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不能覆盖项目实际产出和效益,扣1分。

3、资金投入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3分,扣减1分是因为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收入完成112.12%,预算支出完成率113.15%,尤其是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完成率151.7%(主要原因是:2023年启动了被征地农民补贴,省人社厅出台新政策将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300//年,最高缴费档次提高到6000//年,此两项不在年初预算范围之内)。

(二)项目过程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1分。扣减9分原因:

1、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扣减1分原因是2023年2月曾了元个人账户返还结算单1271.24元,终止参保申请表只有村委会盖章,乡镇及县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未签字盖章

2、预算收支执行准确性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1分,扣减1分原因是其他收入预算执行率6.25%

3制度执行有性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2分,扣减2分是因为现场核查乡镇待遇终止档案归档不及时,工作时间居保窗口办事人员不在

4、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审查及公示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1分,扣减3分原因是20232月曾了元个人账户返还结算单1271.24,终止参保申请表只有村委会盖章,乡镇及县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未签字盖章;202312月待遇终止人员贺爱莲202413日隆回滩头镇花园村村委会死亡证明,贺爱莲死亡时间为202286日,注销登记表时间为202268日,死亡时间不一致;202312月待遇终止人员刘端英申请人及村委会签名时间为2023231日,时间存在逻辑错误。

5、养老金追讨稽核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2分,扣减2分原因是2021年回头看稽核退款资金已退至城乡居保财政基金专户,系统暂未销户,计划20249月会整改到位。

(三)产出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9.7分。扣减0.3分原因:

基本养老金发放成功率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5.7分,扣减0.3分原因是12月底居保应发放人数189460人,实际发成功人数188985人,占比99.75%。 

七、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

2023年隆回县人社局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表,并开展了绩效自评,出具绩效自评报告。但绩效管理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目标是2023年10月才设置的绩效目标表,不是年初根据预算资金量设置的绩效目标;二是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不能覆盖项目实际产出和效益,如:数据指标未涉及财政补助收入、利息收入金额及所占总收入的比例;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等。

(二)年度预算编制不科学,部分收支项目预算执行偏差较大

2023年隆回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年度预算编制不科学,部分收支项目预算执行偏差较大,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预算***万元,实际完成***万元,完成预算的151.7%(主要原因是:2023年启动了被征地农民补贴、省人社厅出台新政策将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300//年,最高缴费档次提高到6000//年,此两项不在年初预算范围之内);其他收入预算***万元,实际完成***万元,完成预算的6.25%;社会保险待遇支出预算***万元,实际完成***万元,完成预算的113.15%

(三)人员配置不足,资料审核不到位

由于城乡居保的特殊性,人社协理员在经办工作中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具体负责城乡居保待遇资格认证、死亡申报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提醒参保人缴费、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待遇公示等工作,但乡镇人社协理员人员少,工作量大,业务交叉过杂,人员兼职过多,职责不够明确,大部分还承担居民医疗保险收缴等其他业务部门工作,实际从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少,经办工作缺乏长效保障机制。人社协理员放在居保的时间和精力,不能完全执行各项业务经办流程和制度,存在资料审核不到位的情况,如:现场核查乡镇待遇终止档案归档不及时,工作时间居保窗口办事人员不在岗;20232月曾了元个人账户返还结算单***,终止参保申请表只有村委会盖章,乡镇及县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未签字盖章;202312月待遇终止人员贺爱莲202413日隆回滩头镇花园村村委会死亡证明,贺爱莲死亡时间为202286日,注销登记表时间为202268日,死亡时间不一致;202312月待遇终止人员刘端英申请人及村委会签名时间为2023231日,时间存在逻辑错误。

八、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议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绩效目标应明确、内容具体、覆盖项目产出和效益;同时细化、量化绩效指标,规范设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效益和满意度指标。

(二)加强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提高预算的编制质量。

(三)通过改善待遇薪酬、提供职业上升空间等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增强队伍的稳定性。通过建立长效保障机制,激励操作员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指导,帮助经办人员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提高业务办理水平。

湖南正湘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怀化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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