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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2023年度X摄像机体层摄像设备
32排CT等(政府采购)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组成评价工作组,于2024年7月22日至8月15日对2023年度X摄像机体层摄像设备32排CT等(政府采购)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按照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X摄像机体层摄像设备32排CT等(政府采购)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4]9号)安排,我们经过现场勘验、资料核查、文件核对、数据核定,向专项资金主管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询问了解,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行了抽查,在掌握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确定了X摄像机体层摄像设备32排CT等(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对本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进行评价。现将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疫防、保健为一体的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全县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和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并负责乡、镇、村、社区妇幼保健人员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1)宣传、执行《母婴保健法》和国家妇幼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2)了解、掌握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保健、生殖健康发展规划;(3)负责对乡镇妇幼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咨询,组织开展妇幼保健领域的学术活动;(4)组织开展各类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5)负责全县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以及妇幼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农村卫生、社区卫生相关工作;(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为一级决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3、人员情况
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年末编制人数127人,实际在编在职124人,离退休47人,遗属补助1人,伤残补助1人。
(二)项目概况
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前身为隆回县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66年,2017年原隆回县妇幼保健院与隆回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整体合并,成立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下设隆回县妇产儿童医院,是集保健、临床、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19年9月,中心整体搬迁新院建设正式开工,新院占地面积为40.24亩,总体建筑面积43664.77㎡,拟定于2023年新址投入使用,造福隆回县妇女儿童。由于中心整体搬迁在即,现有的医疗仪器设备大部分使用年限已到,随着医疗诊查水平的提高,医疗仪器设备急需更新换代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中心根据文件精神及班子下科室调研、科室申请、院务大会集体讨论,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参加党总支会,通过此医疗设备采购计划,预算采购金额1795.68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拟使用财政贴息贷款更新改造医疗设备需求调查的通知,围绕妇幼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优势,积极推动妇幼事业,密切配合社区、各乡镇妇幼的各项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妇幼工作顺序开展,为推动社会公平进步,文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23年2月24日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县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610万元,用于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更新改造,总借款期限10年,利率按浮动利率。经查询记账凭证,2023年3月8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县支行转入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账户贷款金额161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提供的财务资料,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X摄像机体层摄像设备32排CT等(政府采购)共使用资金1751.59万元,其中:
1、2024年2月7日支付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款296.45万元,其中:骨龄筛查仪1套金额68.60万元,2023年5月11日完成设备安装验收;负压振动理疗仪1台金额73.50万元,2024年1月18日完成设备安装验收;手术无影灯5套金额65.17万元,2023年12月20日完成设备安装验收;医用吊塔吊桥25套金额89.18万元,2023年12月20日完成设备安装验收。
2023年3月21日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包1),中标金额296.45万元并于2023年4月1日签订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296.45万元。合同约定履行方式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货到甲方指定安装为止,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设备分别于2023年5月11日、2024年1月28日、2023年12月25日完成培训,分别于2023年5月11日、2024年1月18日、2023年12月20日固定资产验收入库。
2、2024年4月18日支付江西广洵商贸有限公司设备款827.20 万元,其中:数字化摄像X射线机(悬吊式DK仪)1套金额94.50万元,2024年3月12日完成设备安装验收;数字化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32排)1套金额297.20万元,2024年3月13日完成设备安装验收;高档实时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1套金额268.50万元,2023年11月15日完成设备安装验收;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1套金额167万元,2023年11月15日完成设备安装验收。
2023年3月21日江西广洵商贸有限公司中标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包2),中标金额827.20万元并于2023年3月22日签订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827.20万元。合同约定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设备分别于2024年3月12日、2023年5月26日、2023年5月24日完成培训,分别于2024年3月20日、2023年11月15日固定资产验收入库。
3、2023年11月23日支付上高县况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设备款315.26万元。其中:宫腔镜系统1套金额127.68万元,2023年6月23日完成设备安装验收;腹腔镜系统1套金额187.58万元,2023年6月23日完成设备安装验收。
2023年3月21日上高县况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标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包3),中标金额315.26万元并于2023年4月10日签订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315.26万元。合同约定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2023年6月12日完成培训,2023年6月23日固定资产验收入库。
4、2023年12月11日支付湖南彬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设备款312.68万元。其中:智慧产科系统1套金额52.10万元,2023年11月15日完成设备安装验收;乳管镜1台金额54.50万元,2023年5月17日完成设备安装验收;红外线成像仪1台金额74.70万元,2023年5月17日完成设备安装验收;中医经络检测仪1台金额69.70万元,2023年5月17日完成设备安装验收;肌肉骨骼痛症治疗机(冲击波)1台金额61.68万元,2023年5月17日完成设备安装验收。
2023年3月21日湖南彬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标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包4),中标金额312.68万元并于2023年4月3日签订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312.68万元。合同约定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设备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30日、2023年5月9日、2023年7月4日完成培训,分别于2023年5月17日、2023年11月15日固定资产验收入库。
(三)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根据提供的财务资料,X摄像机体层摄像设备32排CT等(政府采购)项目资金1610万元,支付项目资金1751.59万元,超支141.59万元,超支部分由单位部门预算弥补。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制定基建工程和设备药品物资等招标采购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政府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由相关科室提交申请计划并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报相关职能科室和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请院党总支讨论,分管采购部门院领导签署意见后,采购部门填写《采购审批备案表》报纪检监察签署意见后报卫健局审批和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备案后,按照政府有关招投标的规定执行;
2、制定财务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凡属于本院的一切财务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发票内容要齐全,一切空白凭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予以报账,购买的固定资产需按《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3、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医院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核算、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真正将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落实到人;固定资产采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制定年度购置计划,经批准后进行采购;
4、中心设备由医院设备科统一管理,设备使用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保管、使用。各科室设备保管使用人员逐日对仪器进行日常保养,其中包含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设备表面和防尘网的清洗、电池的更换及常规充电等一级维护和保养。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
①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于2022年10月9日召开设备采购研讨会;2022年12月26日至28日走访各科室调查科室所需求采购设备,各科室上报采购设备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
②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于2022年11月23日提交《隆回县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审批表》2份,申请追加隆回县妇计中心贴息贷款(政府采购)设备购置预算项目,追加预算金额693万元、1955万元合计2648万元,并于2022年12月12日通过审批;
③隆回县财政投资评审事务中心于2023年2月16日出具隆财货评[2023]2号、3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7号、18号、19号、20号、21号隆回县财政投资评审报告,审定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X摄像机体层摄像设备32排CT等设备采购评审金额合计2171.68万元;
④2023年2月16日上报隆回县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表,计划采购设备金额合计1795.68万元,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23]000013,并于2023年2月20日完成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登记;
⑤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关于政府贴息贷款设备会议,选定贷款银行。
2、项目招投标及公告公示情况
①2023年2月20日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项目名称: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23]000013,委托代理编号L:HHF20230002,预算金额:(包1)302.50万元、(包2)863万元、(包3)316万元、(包4)314.18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②2023年2月24日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交《隆回县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表》申请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2月24日中介机构发布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③根据2023年3月17日公开招标评标报告:截至2023年3月17日,共有12家公司(投标数)递交了投标文件,合格单位12家。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广洵商贸有限公司、上高县况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彬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单位。
④2023年3月21日递交隆回县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表申请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并通过审批。2023年3月21日发布隆回县妇幼保健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招标中标公告;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隆回县妇幼保健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招标中标公告;
⑤2023年3月21日隆回县妇幼保健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向中标单位发布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要求中标单位根据文件规定在中标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3年4月14日递交《隆回县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表》申请发布合同公告,2023年4月19日发布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公告;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⑥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别于2023年4月1日与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金额296.45万元并于2023年4月18日完成备案;2023年3月22日与江西广洵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金额827.20万元并于2023年4月18日完成备案;2023年4月10日与上高县况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金额315.26万元并于2023年4月18日完成备案;2023年4月3日与湖南彬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金额312.68万并于2023年4月18日完成备案。
3、设备安装、验收、培训及使用情况
采购设备均已完成培训并验收入库,但手术无影灯、医用吊塔吊桥、数字化摄像X射线机(悬吊式DK仪)、数字化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32排)由于新办公楼卫生还未开始清理打扫,暂未安装,其他设备均已投入使用。
四、项目产出情况
2023年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隆回县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健局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下,邵阳市卫健委和市妇幼保健院的技术指导下,以控制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为目的,大力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功能建设,加强产科质量和产科门诊规范化建设,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服务质量管理,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管理与监督,抓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隆回县妇女儿童群体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X摄像机体层摄像设备32排CT等(政府采购)重点绩效评价评分表》,经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81.5分,其中:经济性指标11.5分、效率性指标20分、公平性指标30分、有效性指标20分。按照评价等级标准,评价结果为“良”。各项指标扣分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指标。分值18分,评价得分11.5分。扣减6.5分原因:
1、资金节约率指标分值4分,实际评价得分1分,扣减3分是因为预算金额1795.68万元,合同金额1751.59万元,节约率(1795.68-1751.59)/1795.68*100%=2.46%。
2、资金支付进度指标分值4分,实际评价得分0.5分,扣减3.5分是因为①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开票最晚日期为2024年1月11日,付款日期为2024年2月7日,在30日内付款,扣0.5分;②江西广洵商贸有限公司开票最晚日期为2023年4月4日,付款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超30日付款,扣1分;③上高县况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开票最晚日期为2023年5月10日,付款日期为2023年11月23日,超30日付款,扣1分;④湖南彬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开票最晚日期为2023年6月29日,付款日期为2023年11月11日,超30日付款,扣1分。
(二)效率性指标。分值22分,评价得分20分。扣减2分原因:
1、合同签订及备案时间指标分值4分,实际评价得分2分,扣减2分是因为妇幼中心分别于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0日与各中标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以上四个合同均于2023年4月18日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
(三)有效性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0分。扣减10分原因:
1、验收组织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0分,扣减4分是因为①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4月1日签订合同,约定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设备最早于2023年5月11日验收入库,未按合同履行约定,扣1分;②江西广洵商贸有限公司2023年3月22日签订合同,约定30天内交货,设备最早于2023年8月23日验收入库,未按合同履行约定,扣1分;③上高县况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3年4月10日签订合同,约定30天内交货,设备于2023年6月10日验收入库,未按合同履行约定,扣1分;④湖南彬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3年4月3日签订合同,约定30天内交货,设备最早于2023年5月17日验收入库,未按合同履行约定,扣1分。
2、验收结果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0分,扣减4分是因为①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后设备安装验收日期为2024年1月18日,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清全款,付款日期为2024年2月7日,超合同约定付款,扣1分;②江西广洵商贸有限公司最后设备安装验收日期为2024年3月13日,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清全款,付款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超合同约定付款,扣1分;③上高县况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最后设备安装验收日期为2023年6月23日,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清全款,付款日期为2023年11月23日,超合同约定付款,扣1分;④湖南彬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最后设备安装验收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清全款,付款日期为2023年12月11日,超合同约定付款,扣1分。
3、产出效益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2分,扣减2分是因为现场盘点时,手术无影灯、医用吊塔吊桥、数字化摄像X射线机(悬吊式DK仪)、数字化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32排)等设备处于待安装状态,无法产出效益,其余设备均已投入使用,经询问各科室使用人,使用效果较好,酌情扣减2分。
六、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效益指标未能得到较好实现
现场盘点时,手术无影灯、医用吊塔吊桥、数字化摄像X射线机(悬吊式DK仪)、数字化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32排)等设备处于待安装状态,无法产出效益。
(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不及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隆回县计划生育妇幼服务中心分别于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0日与中标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上四个合同均于2023年4月18日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不符合政府采购工作流程规定。
(三)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
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后设备安装验收日期为2024年1月18日,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清全款,付款日期为2024年2月7日;江西广洵商贸有限公司最后设备安装验收日期为2024年3月13日,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清全款,付款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上高县况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最后设备安装验收日期为2023年6月23日,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清全款,付款日期为2023年11月23日;湖南彬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最后设备安装验收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清全款,付款日期为2023年12月11日。以上均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七、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合理制定年初任务计划,在确定可能实际的绩效目标后,应加强人才建设,提出诊疗和服务水平,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二)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执行合同管理,规范做好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工作。
(三)提前落实资金到位情况,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
湖南正湘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怀化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