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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2023年度工业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2023年度工业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5-06319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2-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5-02-19 有效期: 长期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度工业发展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局委托组成评价工作组,于2024年7月15日至8月15日2023年度工业发展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按照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年初预算工业发展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4]8号)安排,我们经过现场勘验、资料核查、文件核对、数据核定,专项资金主管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询问了解,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单位服务成果进行了抽查,在掌握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确定了2023年度工业发展资金绩效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进行评价。现将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高新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隆回高新区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按照隆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及相关权限,负责统筹建设发展空间布局。按权限负责拟订隆回高新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隆回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隆回高新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重大项目等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隆回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负责构建隆回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协助企业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隆回高新区的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和服务,开展有关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研究,构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指导区内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国际化。负责隆回高新区党的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和职责分工,承担隆回高新区综合管理统计、审计、信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收支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隆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

该单位内设办公室、组织工作局、产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济合作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建设局等机构。该单位编制人数35人,其中:设置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党工委书记1名、管委会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党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监工委主任1名,管委会副主任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纪工委副书记兼监工委副主任1名);股级职数10名。

(二)项目概况

1、为加快“五好”园区创建工作,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新兴优势产业链建设,培育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有效化解防范债务风险,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县高新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21192.15万元,其中:安排融资利息10244.1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发展银行、湖南银行、长沙银行、村镇银行利息支付;安排产业项目建设扶持费1094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外贸进出口扶持资金400万元,“CNC”国家级实验室建设16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费105万元,智慧园区平台运行费113万元,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340万元,供应链保税仓补贴230万元,县本级财政补贴厂房建设资金1000万元,租赁企业的租金及税收奖补300万元,长鸿绿色智慧产业园无尘车间装修、新购设备、搬迁物流等奖补2000万元,高尔夫产业链购买厂房、搬迁物流、产业扶持等奖补1000万元,大参林道地药村产业园专项资金补贴4800万元。

2、隆回县财政从园区实现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安排县高新区2023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450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贷款融资利息1150万元、产业项目建设扶持费3350万元,占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年度安排计划资金的21.23%。

(三)项目绩效目标

1、 隆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隆回高新区2022年度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2023年度安排计划(草案)的汇报》,2023年全年目标任务是实际技工贸总收入、规模工业总产值、规模工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业值等经济指标稳步增长,规模工业总产值占全县规模工业总产值比重的89%,引进项目15个;新增开工企业15家,新增投产企业30家以上,新增规模工业企业20家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

2、2023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园区征地拆迁工作力度,保障土地供给,强化人才支撑,精推招商引资增动力,抓好项目建设提实力,加快体制创新强活力,快速推进“五好”园区建设,继续保持全省“五好”园区创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1、隆回县财政局隆财企单[2023]0001号、[2023]0009号2023年1月11日、2023年2月7日安排2023年工业发展资金4000万元;隆财企单[2023]0035号2023年12月18日县财政安排2023年工业发展资金(园区优惠政策落实)500万元,财政安排2023年工业发展资金4500万元已到位。

2、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8日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两笔合计4000万拨付至隆回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账户,余500万元截止现场审计日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还未拨付至隆回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账户。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提供的财务资料,隆回县2023年度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合计4833.19元。支出项目内容如下:

1、园区贷款融资利息预算安排资金1150元,实际支出1153.65元,其中:2023年1-6月支付华融湘江贷款利息597.91万元,2023年7-12月支付湖南银行贷款利息555.74元。

2、产业项目建设扶持预算安排资金3350元,实际支出资金3679.55万元,其中:

(1)无尘车间装修奖补湖南世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众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781.25万元。

(2)产业扶持资金奖补隆回县隆移物业有限公司、邵阳市长鸿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湖南鼎昌智造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德富吉景家居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 481.17元。

(3)2022年度外贸进出口扶持资金补助湖南翔中商贸有限公司、隆回县创盛供应链有限公司、湖南天茂皮革制品加工有限公司、邵阳永旺工艺制品有限公司、隆回县丰豪鞋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 491.6元。

(4)魏源人才行动计划补助湖南军杰辣椒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奖 50万元、补助湘丰特孙国斌2022年宝庆工匠年度人物技能大赛奖 3万元、补助湖南花瑶富硒米业有限公司三类人员科研成果奖 5万元,合计 58万元。

(5)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湖南铭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鸿展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湖南湘丰纸品有限公司、邵阳圆宇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隆回县凤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邵阳市祥佳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瑞源农业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 680万元。

(6)海关特殊监管场所第三年房租补贴及建设项目第二年贷款利息补贴隆回县三百运动用品有限公司232.08元。

(7)2022年、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厂房租金奖补湖南春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皓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和硕智联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湖南和一鞋材厂四家企业289.91万元。

(8)2022年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再生产奖补湖南省智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118.05元。

(9)2020年至2021年交通费奖补湖南省智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30万元。

(10)电费差价补贴隆回连泰鞋业有限公司58.28元。

(11)2021年-2023年实际利用外资奖补隆回连泰鞋业有限公司 14.33万元。

(12)2023年付湖南省建筑设计院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环保咨询服务费 76.32万元。

(13)智慧园区运营支付隆回高新智慧运行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费 90.4万元。

(14)高尔夫产业园入驻园区企业搬迁奖励隆回县信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13.4万元。

(15)广东专线物流补贴湖南志盛物流有限公司10万元。

(16)2021年申报成功规模企业及2022年申报规模工业企业奖补湖南宏邦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湖南铭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冷溪山新能源有限公司、邵阳市中科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等44家企业 10万元。

(17)2021年、2022年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奖补湖南宏邦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湖南和硕智联运动用品有限公司、隆回县博锌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新塑管业有限公司、邵阳市深砂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8万元。

(18)2021年、2022年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补湖南花瑶富硒米业有限公司、湖南省瑞源农业有限公司、湖南盛世丰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15万元。

(19)和亚运动扶贫车间2021-2022年员工上下班交通补贴隆回县三阁司镇财政所44.06元。

(20)厂房建设产业扶持资金奖补湖南省三百科技有限公司 124.78元。

(21)金石桥、羊古坳、周旺扶贫车间厂房租赁奖补湖南和亚运动用品有限公司30.11万元。

(22)2022年新申报注册成功马德里商标企业奖补湖南京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邵阳市祥佳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10万元。

(23)2021年、2022年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奖补湖南新源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京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花瑶富硒米业有限公司、湖南许丰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市祥佳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盛世丰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12.8元。

2023年隆回县县级财政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明细                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

补助单位

金额

1

无尘车间装修奖补

湖南世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众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781.25

2

产业扶持资金奖补

隆回县隆移物业有限公司
邵阳市长鸿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鼎昌智造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德富吉景家居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

481.17

3

2022年度外贸进出口扶持资金

湖南翔中商贸有限公司
隆回县创盛供应链有限公司
湖南天茂皮革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邵阳永旺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隆回县丰豪鞋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

491.6

4

魏源人才行动计划

湖南军杰辣椒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奖 50万元
湘丰特孙国斌2022年宝庆工匠年度人物技能大赛奖 3万元
湖南花瑶富硒米业有限公司三类人员科研成果奖5万元

58

5

高新技术企业奖补

湖南铭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鸿展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湖南湘丰纸品有限公司
邵阳圆宇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隆回县凤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邵阳市祥佳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省瑞源农业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

680

6

海关特殊监管场所第三年房租补贴及建设项目第二年贷款利息补贴

隆回县三百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232.08

7

2022年、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厂房租金奖补

湖南春峰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皓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和硕智联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湖南和一鞋材厂

289.91

8

2022年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再生产奖补

湖南省智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118.05

9

2020年至2021年交通费奖补

湖南省智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30

10

电费差价补贴

隆回连泰鞋业有限公司

58.28

11

2021年-2023年实际利用外资奖补

隆回连泰鞋业有限公司

14.33

12

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环保咨询服务费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76.32

13

智慧园区运营服务费

隆回高新智慧运行科技有限公司

90.4

14

高尔夫产业园入驻园区企业搬迁奖励

隆回县信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13.4

15

广东专线物流补贴

湖南志盛物流有限公司

10

16

2021年申报成功规模企业
2022年申报规模工业企业奖补

湖南宏邦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湖南铭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隆回冷溪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邵阳市中科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等44家企业

10

17

2021年、2022年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奖补

湖南宏邦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湖南和硕智联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隆回县博锌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新塑管业有限公司
邵阳市深砂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

8

18

2021年、2022年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补

湖南花瑶富硒米业有限公司
湖南省瑞源农业有限公司
湖南盛世丰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

19

和亚运动扶贫车间2021-2022年员工上下班交通补贴

隆回县三阁司镇财政所

44.06

20

厂房建设产业扶持资金奖补

湖南省三百科技有限公司

124.78

21

金石桥、羊古坳、周旺扶贫车间厂房租赁奖补

湖南和亚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30.11

22

2022年新申报注册成功马德里商标企业奖补

湖南京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邵阳市祥佳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10

23

2021年、2022年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奖补

湖南新源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京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花瑶富硒米业有限公司
湖南许丰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邵阳市祥佳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盛世丰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8

合计

3679.55

(三)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根据提供的财务资料,2023年度隆回县财政局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4500万元,隆回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收到专项资金4000万元,2023年支付工业发展专项资金4833.19万元,超支833.19万元,超支资金由其他专项资金先行支付。

(四)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隆回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独立核算法人单位,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集中会审制度。使用资金时根据安排计划,逐项提出专项资金用款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批后下达专项资金指标。申请付款时,提供手续齐全合法的有关付款依据,经委员会负责人核实、分管领导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审签、财务会审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落实隆回县招商引资及产业扶持相关政策,2023年度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按年度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补助及奖励。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按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企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四、项目产出情况

2023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对隆回县工业企业经济发展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导向作用,取得了巨大成绩。

2023 年隆回高新区共完成技工贸总收入270.0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69%;工业总产值 257.64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68%;规模工业总产值 237.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41%;规模工业增加值62.0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7%,占全县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96%;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203.89亿元,占技工贸总收入75.49%;主导产业总产值204.49 亿元,占技工贸总收入的 75.71%以上;固定资产投资 50.17 亿元;财税收入9.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23%,亩均税金18.53 万元/亩;完成招商项目37个,招商引资签约金额80.34亿元;新增开工企业34 家,新增投产企业30家,新增规模工业12家,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4家,重新认定12家。

截至2023年12月,隆回高新区纳入园区管理的企业395家,已投产企业 346家,其中:规模工业企业193家,投资过亿元的企业54家,央企1家,上市公司所属企业17家,高新技术企业63家,中国驰名商标企业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3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4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院士工作站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个,园区从业人员1万余人。

2023年隆回高新区被评为全省“五好”园区创建综合评价先进园区,排全省产业园区第23名,营商环境在全省综合园区排名第33名、在全省综合园区排名第3名,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扬,被隆回县委评为绩效考核优秀单位。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隆回县2023年度工业发展资金重点绩效评价评分表》,经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80.2分,其中:项目决策9.5分、项目过程16.7分、项目产出28.6分、项目效益23分。按照评价等级标准评价结果为“良”。各项指标扣分情况如下:

(一)项目决策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9.5分。扣减5.5分原因:

1、项目立项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扣减1分是因为未提供县人大批复的资金安排计划,只提供了隆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隆回高新区2022年度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2023年度安排计划(草案)的汇报》

2、绩效目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3分,扣减3分是因为未按年度目标任务对绩效目标进行详细设置,如:仅设置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3个一级绩效指标,难以判定其绩效指标设置是否已全面反映、具化细化年度总目标;存在二级指标三级化问题,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仅设置1个三级指标新增规模工业企业,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仅设置1个规模工业总产值,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仅设置1个三级指标固定资产投资;绩效目标数量指标设置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0家与年度目标任务20家不一致

3、资金落实指标分值4分,实际评价得分2.5分,扣减1.5分是因为将不同来源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合并列入一套明细账管理扣减0.5分;年度安排与实际执行存在偏差,如:2023年实际实施的电费差价补贴58.28万元、交通费奖补30万元、扶贫车间员工上下班交通补贴40.06万元、广东专线物流补贴10万元等项目,年初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无此明细项目,扣减1分。

(二)项目过程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16.7分。扣减8.3分原因:

1、项目管理指标分值12分,实际评价得分9.5分,扣减2.5分是因为未提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扣减0.5分;世为光电无尘车间装修奖补助未按招商合同监管到位、未按招商合同约定核实装修合同(第一笔奖补审批时间在2023年6月6日,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6月12日),扣减2分。

2、资金管理指标分值13分,实际评价得分7.2分,扣5.8分是因为多种来源资金列入一个明细账核算,用其他资金支付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未按采购成交通知书时间签订合同,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扣3分;县财政安排资金4500万元,实际支出4833万元,超支7.4%,扣2.8分。

(三)项目产出指标分值35分,评价得分31分。扣减4分原因:年度目标任务计划11项,实际完成并达标6项,扣减4分;

(四)绩效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23分。扣减2分原因:技工贸总收入、规模工业总产值、规模工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值等未达到年度目标任务,酌情扣减1分;新增规划企业数量未达到年度目标任务,酌情扣减1分。

六、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专项资金由企业执行支付

2023年隆回县财政下达工业发展资金指标***万元,执行主体为隆回高新区管委员,而根据提供的收支明细账资料,实际支付单位为隆回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用其他专项资金支付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

财政指标安排2023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11月、12月份才下达,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用其他项目资金支付隆回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万元用于工业发展资金,余***万元截止审计日还未支付至隆回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账户。而评价现场提供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明细账,2023年工业发展资专项资金使用明细共计***万元,隆回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用其他专项资金***万元支付了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

(三)年度安排计划与实际执行不相符

1、工业专项资金主要以奖补为主,与年度内的招商引资政策、产业扶持政策紧密相关,具有复杂性、不可预测性等特点,增加了预算绩效管理的难度。如果每年资金预算在上一年度专项资金实施的基础上进行安排,会造成年度安排与实际执行存在偏差。如:2023年实际实施的电费差价补贴***万元、交通费奖补***万元、扶贫车间员工上下班交通补贴***万元、广东专线物流补贴***万元等项目,年初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无此明细项目。

2、2023年还在支付2020、2021年的奖补资金。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以奖补项目为主,奖补资金的目的是对企业起到激励作用,由于奖补资金的到位周期过长,恐影响专项资金导向作用的有效发挥。且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兑现以前年度奖补亦对继续支持后疫情时代工业企业发展及社会经济的复苏起到一定阻碍作用。

(四)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隆回高新区管委会未按《关于隆回高新区2022年度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2023年度安排计划(草案)的汇报》中的年度安排计划及年度目标任务对绩效目标进行详细设置,例如:仅设置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3个一级绩效指标,难以判定其绩效指标设置是否已全面反映、具化细化年度总目标;存在二级指标三级化问题,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仅设置1个三级指标新增规模工业企业,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仅设置1个规模工业总产值,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仅设置1个三级指标固定资产投资;绩效目标数量指标设置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0家与年度目标任务20家不一致。同时,资金奖补过程缺少绩效管理意识,未充分引入绩效管理,在奖补过程中没有将项目实施情况与绩效机制挂钩,对被奖补企业及资金到位情况缺少约束。

(五)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1、2023年县财政安排的资金***万元只占了隆回高新区管委会年度计划***万元的一小部分,隆回高新区管委会财务管理将不同来源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合并列入一套明细账管理,不能体现不同来源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无法准确反映各种来源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不利于具体专项资金的效益考核。

2、2023年8月26号凭证预付隆回高新智慧运行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园运营服务费***万元,采购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通知书内容要求在收到通知书30日内办理合同签订事项,但正式合同的签订日期为2023年2月27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为隆回高新智慧运行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文本签订乙方为隆回高新技术运行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签订金额为***万元,合同约定付款:合同总额的100%每年分三期支付,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6月10日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12月31日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服务费总额的20%作为绩效考核经费,每年进行一次考评,以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绩效考核费在12月31日前考核完后一次性付清。2023年9月7日第一次付款至合同的60%即***万元,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3、2023年1月100号凭证、5月15号凭证、8月25号凭证、12月28号凭证支付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费***万元。2022年10月中标及签订正式合同价***万元。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合同总额的100%分五期支付,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中18%,其余部分分三次按季度各支付18%,合同总额的28%作为绩效考核经费,每年进行一次考评,根据考评得分进行计算。2023年1月17日第一次付合同价款的18%即***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后分三个季度各付合同价款的18%。合同约定的服务周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合同约定的每年考评时间已超过合同约定的服务周期,且未见绩效考核资料及考核结果。

(六)项目过程监控需加强

项目过程管理不够完善,对项目的实施缺乏监控。工业专项资金发放前后,隆回高新区管委会未全面了解企业是否达到奖补的条件,资金到位后的使用情况未进行核查与进一步跟踪,如:2023年6月20号凭证付世为光电无尘车间装修奖补***万元,招商合同书约定,乙方签订无尘车间装修合同,材料进场时奖励30%,世为光电无尘车间装修奖补未按招商合同约定核实装修合同,第一笔奖补审批时间在2023年6月6日,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6月12日;提供的合同供应商为东莞市佰利装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但补充提供的发票东莞市佰利装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万元、东莞市浩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万元、深圳市芯琪装饰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万元、东莞市闯王天下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万元、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广馨源五金经营部***万元,发票与合同签订单位不一致。

七、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明确专项资金属性,政企分离,完善国库集中支付。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政府为了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而设立的,其目的是为了支持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方面。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执行主体是隆回县高新区管委会,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是隆回高新区管委员的职责,不能由企业来执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挪用风险,并增强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建议资金支付使用国库集中支付。

(二)按年度工作目标或任务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把控专项资金到位的及时性。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分类管理,做到科学规范管理。结合单位的发展规划以及下年工作目标或任务,编制下年度的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优先考虑必须实行的项目,对预算资金进行合理使用。

应严格把控专项资金拨付时限,健全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工作的重点检查,明确资金拨付的时间和资金使用方向,以促进滞留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和发挥效益。隆回高新区管委会在组织企业申报、收集资料数据时,可采用“成熟一批、报送一批、验收一批”的方法,分批发放奖补资金,通过及时兑现奖补政策,提高奖补资金兑现效率。加强监督和绩效评价,及时组织对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引导专项资金取得实效。

(三)合理设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建议隆回县开发区管理会根据年初下达的各项任务,以及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合理设置。将指标体系设置与重点绩效评价相结合,根据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切实筛选项目绩效关键性指标,将项目目标具体化为绩效评价指标,增强项目效益实现程度的可考核性;同时科学、合理地设置指标分值权重,加大对绩效支撑材料的收集力度,做好佐证材料的统计整理工作,以提高绩效评分的准确性。   

(四)规范会计核算账务处理

建议将不同资金来源的专项资金设立单独的科目进行核算,避免与其他来源资金支出混淆而造成专项资金支出核算不准确、不清楚,以便于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五)加强项目过程监控,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建议强化隆回县开发区管理会对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全过程监控,进一步完善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检查与监督的办法,及时跟踪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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