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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负责落实。
2、宣传、普及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和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3、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全县各级各类档案室的定级升级和管理进行考核验收。
5、负责组织全县档案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开展档案学术研究、交流,以及档案科研攻关和科研成果的申报与推广应用。
6、负责全县档案史料的收集、征集、保管、保护和接收工作。
7、对全县各级各类档案馆(室)到期档案的处置、销毁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档案局编制人数为7人,实际人数16人,其中在职 11人,离退休5人。单位无小车,无遗属补助人数,房屋面积213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仅包括隆回县档案局机关。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87.1万元,为公共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87.1万元,用于一般公共服务。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87.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63.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23.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各单位过期财会档案鉴销销毁,村级建档和县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保管保护。
(审核:青立乔 刘旭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