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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隆回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2022年度隆回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011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3-09-0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9-08 有效期: 永久

2022年度隆回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及主管部门授权,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2.拟定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统筹、协调、监督、服务工作。

3.负责管理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货运物流、道路运输辅助性业务如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业,并进行年度审验;负责机动车车辆技术管理。

4.负责把好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从业人员资格关、搞好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管理,监督道路运输经营者做好运输安全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和服务质量,对道路违法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罚;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其他道路运输经营户进行分类指导,调处道路运输纠纷,维护道路运输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维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负责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经营者的价格实施情况,提出价格调整意见,配合物价部门调处价格纠纷。

7.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货物的运输工作,促进地区之间、运输企业之间的联营、联运,做好战备、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

8.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的生产经营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对物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促进现代物流的形成和发展。

10.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设置

隆回县道路运输服务内设机构包括:根据以上职责,设置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安全股、法制股、货运股、客运股、维修股、驾培股、运务股9个职能股室,1个运政执法大队,执法大队下设25个乡镇运管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本决算数据只包括隆回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本级单位决算,没有下属二级单位或机构的决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911.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93.37万元,增长69%,主要是因为财政2021年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是拨付到交通运输局,2022年拨付到我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805.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0.94万元,占96.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5万元,占3.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年度支出合计291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6.35万元,占54%;项目支出1325.37万元,占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10.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40.98万元,增长62%,主要是因为2022年财政拨付农村客运燃油补贴,2021年是拨付到交通运输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10.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470.98万元,增长62%,主要是因为2022年财政拨付农村客运燃油补贴,2021年是拨付到交通运输局。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10.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2709.22万元,占99.9%;卫生健康支出1.72万元,占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57.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1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其中: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457.88万元,支出决算为270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2022年拨付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到我单位,年初没有预算,2021年是拨付到交通运输局的。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终增拨的医疗补助费,年初没纳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5.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0.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4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5.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5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85.91万元,完成预算的81.8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预算的8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有一部分费用在交通运输局报销。与上年相比增加1.07万元,增加32.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安全“隐患清零”巡查次数较上年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81.54万元,完成预算的81.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一部分费用在交通运输局报销。与上年相比减少9.24万元,减少10.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一部分支出在交通运输局报销。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7万元,占5.0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1.54万元,占94.9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5个、来宾415人次,主要是省、市安全隐患清零及各种行业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1.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54万元,主要是车辆油耗、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隆回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55万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72万元,降低39.33%。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按中央,省和县委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一支笔签字,先计划后开支。二是因机构改革有一部分开支在交通运输局报销。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95万元,用于召开全县各乡镇运管中队负责人及机关股室负责人会议,人数500人,内容为安全生产、 民意走访、行政执法、年终测评;开支培训费1.1万元,用于开展全体干部职工网络学习及开展统计培训,人数30人,内容为交通运输及统计业务学习;2022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1 隆回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  隆回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022年决算公开表格

一审: 阳慧 二审: 刘湘军 三审: 米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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