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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修等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制定全县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2.收集、整理、研究隆回党史资料和隆回地方文献、隆回县情等有关资料;撰写党史专题,编纂出版隆回人民革命史和隆回党史正本等有关资料;组织有关专家编修《隆回县志》以及部门志、乡镇志和村志,努力做好“存史”工作。
3.协助和指导开展党史联络工作,发挥老干部的特殊作用,征集、编写老干部回忆录;搞好党史宣传教育,切实做好“资政育人”工作。
4.完成省、市主管部门交给的研究课题和资料征集工作。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县党史地方志工作办公室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设领导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综合组,设正股级组长1名。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县史志办和县党史联络组共18人,其中县史志办单位编制人数为6人,实际人数7人,其中在职5人,离退休2人。小车编制数 1台,实际 1台。遗属补助人数2人,办公用房面积90平方米。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
(一)收入决算,本年度收入合计10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70.07万元,为公共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拨款32.4万元,为本级专项资金。
(二)支出决算,本年度支出合计10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7万元,项目支出32.4万元,为专项商品服务支出。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70.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基本支出70.0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项目支出32.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包括党史联络、资料征集;年鉴资料印刷、审稿费;调研和党史人物课题研究;乡镇志部门志编修等方面。
五、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1、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98026.5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000元。主要原因(1)公务用车支出减少5000元;出差和下乡一般坐客车和公交车。(2)公务接待支出减少3000元,单位接待支出严格控制,控烟限酒。
2、2015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共组团 0个,共 0 人。
3、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1 辆,全年没有新购车辆。
4、2015年单位公务接待共51批次,总人数450人次。
六、机关运行经费决算使用情况
2015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决算支出265901.5元,与2015年预算基本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5年决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 一审: 二审: 欧阳川月 三审: 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