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
| 统一登记号: |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
大政发[2010]42 号
大水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10年无偿献血计划的
通 知
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有关规定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无偿献血计划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现将大水田乡2010年无偿献血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根据所分配的无偿献血任务,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家属积极参与无偿献血。
二、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无偿献血工作。9月25日前落实无偿献血人员,并将名单及时报送乡党政办,参加无偿献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次采血工作由市血站的流动采血专用车到司门前镇政府院内实施采血,将严格进行体格检查,遵守操作规程,为献血者提供热情服务,确保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
四、对无偿献血人员,可按规定休假3天,并由乡财政予以补助300元。
五、无偿献血工作纳入乡年终文明考核;对于未完成分配任务的县属部门站所,乡人民政府将向其主管部门提出扣除相关分值、取消评先评优的考核建议。(家属或自行联系的非本单位献血人员可抵本单位任务)
六、献血计划任务分配
|
单 位 |
任务 |
单位 |
任务 |
|
乡机关 |
5人 |
中心校 |
5人 |
|
卫生院 |
2人 |
国土所 |
1人 |
|
畜牧站 |
1人 |
信用社 |
1人 |
|
林业站 |
1人 |
|
|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