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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大发〔2016〕3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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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各党支部:
经乡党委研究同意:
范贤维同志任中共大水田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团委书记、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彭南江同志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武装部副部长;
翟杨同志任经济发展和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廖敦佑同志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人;
廖慧姣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剑飞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人事干事;
钱艳华同志任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
廖海龙同志任城建规划建设环保服务站副站长;
罗悠悠同志任安全生产管理站副站长
免去刘丁茹同志中共大水田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组织干事职务;
免去罗健军同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廖桂维同志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武装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蒲林玲同志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大水田乡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