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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田乡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文件名称: 大水田乡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2-0028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预警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大水田乡
发文日期: 2012-08-13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2-03-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原则
1、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村委、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把维护一方稳定的责任重视起来,担负起来,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妥善坚决尽快平息事态,力争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2、坚持疏导教育为主,现场平息事态的原则。
要采取说服教育、阐明政策、提供法律服务的方法,理顺情绪,消除误会,安定人心,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严格按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3、坚持依法处置,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
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属人民内部矛盾,一定要坚持依法处置,慎用强制措施。但对于现场个别有违法犯罪行为者,要坚决强制性带走。
二、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报告程序
建立预防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一般都有一定的酝酿过程。村委应该在一个星期之前发现并掌握动态,各片线与挂点领导应组织力量及时介入调处,调处困难时应尽快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严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村委书记、主任应在半小时内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应急办、综治办及主管领导。
三、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1、组织领导
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必须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政府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各线领导负责本线人员,全体干部参加的组织领导机构。
2、职责分工
事发村委、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承担以下责任:查明报告的责任。事发时应立即向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群体性事件的人数、规模、时间、地点及基本情况,引发事件的主要原因,查清并掌握操纵事件的主要人物。现场处置的责任。村委书记、单位一把手必须在事发时组织全体干部火速赶到现场,和工作人员面对面做疏导工作,解释和答复群众的问题,控制局势,劝说和带领群众离开现场。里实行分组工作责任制。
第一组 组长:李传和副组长张文峰,成员刘秀红、廖桂维、罗建军、刘玉龙、王海龙、周乐信、阳明清、廖湘庭、肖国清、廖乐平、阳陈琛,主要负责处置现场,稳控局面;
第二组 组长:赵雪冰副组长彭习作,成员阳范威、阳范胜、廖泽民、王长胜、杨小佳、刘喜琼、孟丽华、廖敦良,主要负责现场的安全及警戒,以及协助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第三组 组长:黎婧副组长邵安全,成员刘丁茹、蒲林玲、钟家林、阳凯,主要责任是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全体干部火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好后勤保障、车辆的调配及情报信息的传递工作。
各组按照事发现场的状况分头工作,事发村委、单位的分工干部及分工该组的村领导主要掌握并控制该事件的主要人物,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如思想不通的采取强制,强行带离现场。
派出所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和干部一道做好各项工作。
四、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措施
1、查明原因,控制事态。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要尽快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以及骨干分子和幕后策划者,本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拖"的原则,快速疏散参与人员,必要时进行强制性疏散参与闹事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2、立足根本,分化瓦解。对现场组织者、指挥者和闹事的为首分子和骨干分子,要进行重点教育,晓以利害,促其分化,要有效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的作用,动员其赶赴现场做工作。
3、刚柔并济,果断处置。一方面引导,正面做好群众工作;另一方面对事件出现的"打砸滋事"、冲击党政机关、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要配合公安机关果断处置。
4、严密注视,后发制人。对群体性事件中出现的煽动者、组织策划者等骨干分子,要配合公安机关抓紧调查取证,发动群众揭露其罪行,依法严厉打击。
五、善后处理
事态平息后,分工村干部及分管领导要协助村委,进村入户做好善后工作,严防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责任追究
1、每一起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党委、政府将分析事件的发生、发展及控制情况,如因徇私舞弊、工作失职等原因造成的将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按照群体性事件处理程序,有关责任人必须到岗到位,如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将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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