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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大水田乡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文件名称: 2013年大水田乡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3-0028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预警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大水田乡
发文日期: 2013-12-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3-04-02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为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正常生产、生活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控制和处置,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以规范和强化全环境保护系统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目标;以预防突发环境事件为重点;逐步完善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建立全环境保护系统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

二、适用范围

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具体包括:

1、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2、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3、因不可抗拒力(含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而造成危机环境安全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4、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在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5、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三、基本原则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2、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断提出处置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尽量减小污染范围;

3、以事实为依据,重视证据、重视技术手段,防止主观臆断;

4、制定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

5、明确自身职责,妥善协调与处置突发事件有关部门或人员的关系。

四、处置程序

1、迅速报告。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乡环保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经认定后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环保局报告。

2、快速出警。接到指令后,应急现场指挥组率领各应急小组携带环境应急专用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

3、现场控制。应急处置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控制现场、划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4、现场调查。应急处置小组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响程度等;并负责与当地公安、消防等单位协调,共同进行现场勘验工作。

5、现场报告。各应急小组将现场调查情况、应急监测数据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应急现场指挥组按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的要求,负责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情况。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质前往现场增援。

6、污染处置。各应急小组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向应急现场指挥组提出污染处置方案。迅速联合环境监察人员对事故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河流、地形)和人员反应作初步调查。

五、应急终止

只有同时实现下面三个条件,现场应急救援方可终止,应急救援队伍才能撤离:

一是事故现场危险因素得到控制并处于稳定安全状态;二是事故受害人被全部救出,送到医院抢救;三是获得应急领导小组的同意。

六、环境保护应急预案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环保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及职责

组 长:刘绪南

副组长:曾德美(常务) 邵安全 李传和 赵雪冰

成 员:廖敦良 王长胜 廖桂维 阳明清 范镇湘

刘其平 段绪斌 廖泽民 廖湘庭 陈翠南

廖利华 廖汉军

主要职责:

1、宣传上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的指示精神;

2、掌握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

3、负责际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协调工作;

4、负责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联络、传达、报送、新闻发布等工作;

5、提供和解决处置环境应急所需要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质等;

6、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现场指挥组成员及职责

指 挥:刘绪南

指挥:曾德美(常务) 邵安全 李传和 赵雪冰

成 员:廖敦良 王长胜 廖桂维 阳明清 范镇湘

主要职责:

应急现场指挥组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小分队处置现场,分配任务。同时应了解一下内容,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造成的污染范围;

2、报告事故发生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的数量、种类、性质;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等;

3、事故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防采取的措施;

4、上级指挥机构(指挥员)的位置,指挥关系,联络方法;

5、其他需要清楚的情况。

(三)环保应急小分队成员及职责

1、应急现场治安小分队:

队 长:赵雪冰

组成人员:大水田乡应急分队16人。

具体职责:现场管制、设置警示标志,疏通交通。防止人为制造污染事故和次生污染事故的发生,向现场指挥组报告事故发生范围。

2、应急现场安全与勘察小分队:

队 长:廖泽民

组成人员:安监办、环保所、经发办、涉农各部门的人员10人。

具体职责:根据现场发生事故,查明原因,污染性质,污染源,危害程度,符合哪一个部门的污染事故,应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置意见,及时切断污染源,并上报现场指挥组。

3、应急现场疏导小分队:

队 长:廖桂维

组成人员:乡综治维稳办、乡民政办、乡国土所共8人

具体职责:及时疏散应急现场受污染的群众,向现场指挥组报告疏散时段、人员数量、完成效果。

4、应急现场抢险小分队:

队 长:李传和

组成人员:武装部基干民兵20人。

具体职责:应急现场的污染控制,人员抢救,物质运输,向现场指挥组报告事故现场抢险情况。

5、应急现场救护小分队:

队 长:

组成人员:卫生院医护人员不少于6人,包括内、外科医生各一名,护士3名(另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增加护理人员)。

具体职责:事故现场伤病员的救治工作,报告事故现场救治人员的数量,包括具体伤亡人员数量。

6、应急现场后勤小分队:

队 长:范镇湘

组成人员:由党政办,信访办、宣传办、林业站共12人组成。

具体职责:车辆调配,物资供应,信息传递,后勤生活,善后处理,向上一级报告现场进展情况。

大水田乡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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