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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发改审字〔2010〕9号
关于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卫生院公有周转房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卫生院: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高平镇中心卫生院公有周转房建设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及《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卫生院公有周转房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等资料收悉。根据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下达2009年省补助乡镇卫生院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湘财社指[2009]47号)等文件及县卫生局、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高平镇中心卫生院公有周转房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择址在高平镇中心卫生院内,申请用地0.018公顷,总建设面积720平方米,建一栋共4层公有周转房。
二、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投资额60万元,其中工程费48.82万元。资金来源:省财政补助20万元、自筹40万元。
三、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购置均需依法实行公开招标,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在确定中标单位后15日内报送招投标情况到我局招标办。
请根据此开展相关工作,按省、市、县关于乡镇卫生院公有周转房有关规定及建设方案与程序要求,办理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报批等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二○一○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卫生 Δ乡镇卫生院公有周转房 Δ可研批复
抄 送:市发改委,县人民政府。
县卫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县建设局、县规划局。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0年5月4日印发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