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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前身是隆回县计委、隆回县发展计划局,2006年更名为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初由原发改局和原物价局合并。现有在职干部职工85人,其中班子成员6人(一正四副一纪检组组长)。
内设13个业务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综合改革和投资股(县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农村经济股(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交环资能源股(县铁路机场建设办公室)、社会发展和服务业股、财贸金融和高技术产业股、招投标和法规股(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湘西地区开发股、价格管理股(县人民政府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价格成本调查队)、收费管理股、优化经济环境股(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此外,还有4个二级机构,分别是: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加挂县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办公室、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牌子),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县价格监督检查所,为正股级行政机构;价格认证中心,为正股级事业单位;经济信息中心为正股级事业单位。
根据三定方案,县发改局的主要职责有: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情况和执行计划的报告。
2、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
5、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组织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稽察。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7、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比照西部开发、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和湘西地区开发的政策措施;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武陵山片区开发和脱贫攻坚规划。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10、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11、组织推进铁路、机场建设工作。
1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牵头拟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3、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14、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
15、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16、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17、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1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发改局单位编制人数为 44人,实际人数 44 人,其中在职 31人,离退休 13 人。小车编制数 1 台,实际 1 台。房屋面积 600 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18年年初预算数374.9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99.36万元,增长 36.06 %;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74.91万元。
。 (二)支出预算,18年年初预算数374.9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99.36万元,增长 36.06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74.91万元,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8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4.9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8年年初预算数为358.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18年年初预算数为1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统计等工作。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 212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71000 元、公务用车费 41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1000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6000 元,主要原因是:(1)、招待费10000元;(2)车辆费用6000元。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发改局单位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3749090 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93590元,增36.06%。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194634元,其中:车辆1 辆,价值253052元,其他通用设备 833542元,办公家具19830 元,房屋 600 平方米,价值 88210 元。
2018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孙平峰 卿笃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