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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十二月份工作计划
文件名称: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十二月份工作计划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6-0007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计划总结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16-12-02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6-12-02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十二月份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

1、抓好日常考勤登记;

2、局机关文电收发、上传下达、办文办会;

3、做好2016年绩效考核综治等的迎检工作;

4、《发改志》交付印刷;

5、会同各股室做好局机关及业务工作的宣传报道;

6、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股

1、做好2016年度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2、完成干部职工相关福利审批手续;

3、做好人事年报统计工作;

4、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报名参加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举办的学习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专题培训班的学习;

5、党费清缴工作;

6、基层党建工作材料准备;

7、党组民主生活会;

8、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股

1、准备2016年决算;

2、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补缴工作;

3、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改革和投资股

1、做好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绩效考核迎检工作;

2、确定2017年市、县重大项目前期计划,出台全县进一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

3、收集材料,总结2016年隆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起草2017年隆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4、落实县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精神,协助做好第一批政府融资项目的相关工作;

5、制定乡镇综合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

6、局长述职述廉材料;

7、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村经济股

1、向省市申报2017年度农村沼气工程项目;

2、组织进行2017年度省预算内石漠化综合治理改革试点工作;

3、组织督促2016年度综合治理项目开工建设;

4、组织督促2016年度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开工建设;

5、对已完工的农业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6、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交环资能源股

1、协助做好“十三五”规划的编辑发行工作;

2、做好2017年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

3、督促抓好2016年及以前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工作;

4、搞好2016年工作总结;

5、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社会发展和服务业股

1、隆回县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送有关领导评审;

2、督查社会事业口径中央预算内资金未启动和严重滞后项目的清理启动;

3、申报2017年社会事业项目投资建议方案;

4、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贸金融和高技术产业股

1、继续配合县城投公司做好债券发行工作;

2、做好湖南花瑶富硒米业粮仓项目的验收工作;

3、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招投标和法规股

1、整理归纳招投标和法规股全年业务资料,完善招投标业务相关台帐,并及时装订成册;

2、继续跟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实施进度,按省市要求组织全县各职能部门完成招投标的对接;

3、加强对招投标核准事项的审查和日常监管;

4、车改办:召开“隆回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部署涉改单位、人员、车辆核查以及车辆封存等工作,争取12月底前完成核查以及车辆封存工作,按市批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5、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湘西地区开发股

1、继续开展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和以工代赈项目的检查验收;

2、下达大湘西地区旅游精品线路项目和资金计划;

3、完成下达2016年湘西地区开发重大产业奖补项目和资金计划;

4、下达以工代赈实施计划;

5、完成2016年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

6、继续推进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验收,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长期性贷款对接;

7、继续开展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

8、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价格管理股

1、及时报送12月份各类价格监测报表;

2、收集烤烟种植调查户成本登记本,并将有关资料整理上报;

3、及时报送县城污水处理费报表;

4、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收费管理股

1、核定我县公租房租金标准;

2、核定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

3、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优化经济环境股

1、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考评办法》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并做好文件会签、印刷、下发等工作;

2、完成2016年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度考评工作;

3、与县长热线12345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4、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重点办

1、跟踪调度2016年度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做好年终考评准备工作;
2、督促落实县重点建设项目“百日会战”劳动竞赛活动;

3、组织“百日会战”系列报道(每个指挥部一期);

4、省、市重点项目按周报进度;

5、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价格监督检查所

1、对已查处的案件进行结案处理;

2、继续进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3、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价格认证中心

1、及时完成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委托来的案件及向市中心报送各类工作报表;

2、对11月份已完成的案件进行整理归档;

3、组织中心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

4、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政务窗口

1、做好除社会事业以外的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工作;

2、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一个项目对应一个编码;

3、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1月22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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