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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1、抓好日常考勤登记;
2、局机关文电收发、上传下达、办文办会;
3、做好创建县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工作;
4、认真做好《隆回年鉴(2017)》卷组稿工作;
5、《发改志》评审并交付印刷;
6、会同各股室做好局机关及业务工作的宣传报道;
7、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股
1、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报名参加技能等级考试;
2、发放干部职工社保卡,并完善制卡失败人员补卡资料;
3、做好年度考核扫尾工作,年度考核表入档管理;
4、完成干部职工奖金的审批工作;
5、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股
1、完善好3月份的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报表和2016年湖南省非税收票据年检情况报表;
2、继续配合财政做好2017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业务性工作;
3、做好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
4、搞好3月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汇缴;
5、继续做好3月份未完成的年终结算,新年建账、记账等会计业务性工作;
6、配合调度项目前期经费;
7、发放好一季度的干部职工津补贴;
8、财务会审准备工作;
9、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改革和投资股
1、校对“十三五”规划纲要,正式编印出版;
2、和县改革办做好衔接,明确2017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并将任务分解到成员单位;
3、做好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全市排名跟踪工作;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单位做好任务分解,并做好统计员培训会议准备工作;
4、继续和国开行衔接,牵头做好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农村基础设施扶贫、县城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特色小镇等项目融资工作。和国开行签订协议,落实好农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第一批贷款发放;
5、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村经济股
1、筛选推荐农业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项目;
2、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相关工作;
3、国家和省市对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相关工作;
4、跟踪管理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5、对已完工的农业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6、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交环资能源股
1、加强与相关单位衔接,协助光伏扶贫指挥部做好2017年全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2、加强沟通,做好交通、环资、工业项目的立项和申报工作;
3、做好节能审查日常工作;
4、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社会发展和服务业股
1、2015年-2016年社会事业项目进展督查,发出通报;
2、2017年项目申报跟进和2018年项目摸底储备;
3、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贸金融和高技术产业股
1、继续配合县城投公司做好债券发行工作;
2、做好2017年度招商引资工作;
3、跟进百山农业科技公司的冷链物流项目;
4、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招投标和法规股
1、协助市检查组对我县涉嫌违反招投标法的14个项目进行清查,并进行整改;
2、组织开展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违规招投标问题整治专项行动;
3、整理2016年度招投标和法规股工作资料并归档;
4、开展招投标日常审批及监管工作;
5、车改工作。协助县委办建成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4月正式运行;督促拍卖车辆及调剂车辆进行过户,审批各单位车改方案并下达批复;做好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前期工作;
6、起草招投标监审委员会工作方案;
7、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湘西地区开发股
1、继续推进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
2、完成2016年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交通标示牌项目验收;
3、积极争取2017年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专项、大湘西地区茶叶公共品牌建设专项、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补助专项、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专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等五大类项目资金;
4、继续整理和完善2008-2015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015年以工代赈项目相关资料,并分类归档;
5、加快完成2016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建设和验收;
6、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价格管理股
1、及时报送4月份各类价格监测报表;
2、对烤烟种植调查户种植烤烟情况的进行跟踪调查;
3、按省、市调查队要求做好农户农资购买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调查;
4、及时报送县城污水处理费报表;
5、及时报送出租车运价政策工作情况表;
6、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7、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收费管理股
1、市报送县内行政事业性单位2016年度收费情况;
2、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督查;
3、全国收费动态系统录入;
4、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优化经济环境股
1、完成县政协“优化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调研报告;
2、起草落实省优化办“关于开展降成本政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的专项整改”文件,并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
3、优化环境督评员培训工作;
4、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重点办
1、制度下发《隆回县2017年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考核办法》;
2、迎接省发改委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稽查“回头看”;
3、跟踪调度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4、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价格监督检查所
1、教育收费检查;
2、电力行业检查;
3、处理价格投诉举报;
4、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价格认证中心
1、及时完成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委托来的案件认证工作及向市中心报送各类工作报表;
2、对3月份已完成的案件进行整理归档;
3、组织中心人员进行不低于两次业务培训;
4、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政务窗口
1、做好除社会事业以外的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工作;
2、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3、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3月28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