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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1.指导全县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3、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宣传妇女典型,开展妇女成才研讨,实施女性素质工程,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调查、研究妇女儿童问题,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建议,动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和参与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的制定。
5、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发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协助县人民政府制定隆回县妇女发展规划和隆回县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6、加强城乡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扩大组织网络,扩宽工作领域。
7、负责与社会各界妇女的联络,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团体会员之间的联系。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妇联编制人数为 5 人,实际人数 10 人,其中在职 6人,离退休 4人。小车编制数 0 台,实际0 台。遗属补助人数 0 人,房屋面积 10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妇联机关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1.1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91,1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1,19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1,1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6,1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主要用于维权、妇女儿童发展、禁毒等方面。
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3.3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1000元,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坚持财务制度。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7年妇联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46,19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1,0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86034,12元,其中:车辆0辆,价值0元,其他通用设备45464.12元,办公家具15000元,房屋100平方米,价值600000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决算我单位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王志英 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