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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隆回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富硒蔬菜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委托帮扶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隆回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富硒蔬菜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委托帮扶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079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22-09-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9-30
有效期:
永久
关于公开遴选隆回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富硒蔬菜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委托帮扶项目实施主体的
通知
为规范我县2022年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富硒蔬菜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委托帮扶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高质高效,风险可控,现依据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创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园区的通知》(湘振局〔2022〕3号)及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湘振局〔2022〕6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2022年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富硒蔬菜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委托帮扶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自愿。遵循自愿原则,申报委托帮扶项目的主体必须向县乡村振兴局及县财政局提出申请,同时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指导、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2、具有良好信誉。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涉及“大棚房”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或涉非农化、非粮化的项目;未出现不履行带贫协议的情况;在产业扶贫(乡村振兴)考核、监督、检查、审计中未发现重大问题。
3、产业扶持范畴。从事蔬菜产业发展,与蔬菜生产基地关联度较高。
4、申报主体要求。申报主体必须有较好的经济实力,固定资产额不低于200万元,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省级扶贫龙头企业优先。
二、实施主体遴选程序
1、申报主体申请。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财政局商定申报办法,并下发通知到各乡镇(街道)及县内企业。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向县乡村振兴局及县财政局递交自愿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富硒蔬菜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委托帮扶项目相关材料。
2、调研申报主体。根据申报主体申报材料,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财政局实地调研了解各申报主体信誉情况、运营状况、履行帮扶义务情况,项目实施方案、产业发展潜力等相关情况。
3、遴选实施主体。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根据申报主体提供的资料,对照评分细则(另行制定),采取集体评分的方式,对申报主体逐一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实施主体。
三、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7-1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地点
隆回乡村振兴局项目股,联系人:夏先生0739-8918915
隆回县乡村振兴局 隆回县财政局
2022年9月30日
隆回县富硒蔬菜产业园委托帮扶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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