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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扶组〔2017〕1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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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县林业局及相关单位:
根据(湘财农指〔2016〕207号)和(湘财农指〔2016〕229号)文件安排我县2016年精准扶贫省级第五、第六和第八批林业专项资金共157.68万元,重点用于贫困村和国有贫困林场秀美林场(村庄)建设、古树名木保护、面上造林、绿色水道造林、造林绿化示范基地建设。经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该项资金使用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是省级财政支持我县秀美林场(村庄)建设、古树名木保护、面上造林、绿色水道造林、造林绿化示范基地建设的专项资金,符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政策的客观需要,对加速生态建设,促进我县贫困户脱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该项目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秀美林场:白马山林场;2、古树名木保护:三阁司镇沙坪村古樟树抢救保护;3、面上造林:高平镇堂下桥村荒山造林;4、绿色水道造林:赧水河两岸;5、示范基地:大东山樱花基地,望云山杜鹃花基地,白马山红枫基地,南岳庙镇武邵村紫薇和樱花基地,桃洪镇合共村桃花基地;6、秀美村庄:岩口镇向家村,金石桥镇罗公湾村,。
三、县林业局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监管、检查、验收及付款等手续,并严格按照(国办发〔2016〕22号)、(湘政办发〔2016〕53号)和《隆回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隆政办发〔2016〕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严禁随意调整项目计划,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确保项目资金用于产业扶贫和为贫困户增收服务并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隆回县2016年精准扶贫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安排表
隆回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 26日
(审核:段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