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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扶组〔2017〕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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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及相关各单位:
根据(湘财农指〔2016〕168号)、(湘财农指〔2016〕181号)和(湘财农指〔2016〕182号)文件安排我县2016年精准扶贫中央财政林木良种、造林和森林抚育补贴资金280万元,重点用于贫困村和林场林木良种培育、荒山造林和森林抚育补贴。经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该项资金使用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是中央政支持我县林木良种培育、荒山造林和森林抚育的专项资金,对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我县贫困户脱贫和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培育林木良种苗木145万株;完成荒山造林10500亩,其中乔木林新造7000亩、油茶新造3500亩;完成森林抚育3200亩。
三、县林业局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监管、检查、验收及付款等手续,并严格按照(国办发〔2016〕22号)、(湘政办发〔2016〕53号)和《隆回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隆政办发〔2016〕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严禁随意调整项目计划,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确保项目资金用于产业扶贫和为贫困户增收服务并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
1、隆回县2016年精准扶贫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贴资金安排表
2、隆回县2016年精准扶贫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安排表
3、隆回县2016年精准扶贫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安排表
隆回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6日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段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