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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扶组〔2017〕17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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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及相关各单位:
根据(湘财农指〔2016〕118号)文件安排我县2016年精准扶贫中小河流治理中央资金704万元,(湘财农指〔2016〕190号)省级配套资金110万元,总计814万元,用于西洋江苏河河段治理工程建设。经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该项资金使用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计(2014年)84号(关于湖南省隆回县西洋江苏河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下达项目批复,是中央财政对我县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以及省财政对我县中小河流治理的省级配套资金,符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政策的客观需要,对加快我县中小河流治理建设,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促进我县贫困户脱贫、增强防洪能力、减少自然灾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该项目主要用于西洋江镇苏河河段的综合治理,治理范围包括西洋江河中上游的西洋江镇远山村木瓜山水库二级电站灌溉坝下游至中车村石桥铺河段。综合治理长度8.65公里。工程总投资1906.4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464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10万元,地方配套332.44万元,本次下达资金81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704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10万元。
三、县水务局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监管、检查、验收及付款等手续,并并严格按照(国办发〔2016〕22号)和(湘政办发〔2016〕5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到位。严禁随意调整项目计划,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隆回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7 日
17号 关于下达2016年度精准扶贫中小河流治理中央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段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