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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扶组〔2017〕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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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及相关各单位:
根据(湘财农指〔2016〕101号)和(湘财预〔2016〕88号)文件安排我县2016年精准扶贫省级林区道路建设专项资金45万元和第二批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26万元,重点用于贫困国有林场、贫困村林区道路和国有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经县扶贫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该项资金使用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林区道路建设专项资金是省财政支持我县林区道路建设的专项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是省财政支持我县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专项资金,符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政策的客观需要,对改善我县林区和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县贫困户脱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该项目中央财政投资规模为71万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望云山国有林场续建林区三级公路3公里;2、木瓜山国有林场场部建设。
三、县林业局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监管、检查、验收及付款等手续,并严格按照(国办发〔2016〕22号)、(湘政办发〔2016〕53号)、《隆回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隆政办发〔2016〕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到位。严禁随意调整项目计划,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确保项目资金用于产业扶贫和为贫困户增收服务并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1、2016年度精准扶贫省级林区道路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表
2、国有贫困农村扶贫资金使用计划表
隆回县扶贫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6日
(审核:段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