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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扶组〔2017〕1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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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及相关各单位:
根据(湘财农指〔2016〕98号)文件安排我县2016年精准扶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奖补资金420万元,重点用于28个贫困村五小水利建设。经县扶贫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该项资金使用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小水利”省财政奖补资金是省财政支持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符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政策的客观需要,加快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促进我县贫困户脱贫、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该项目省财政投资规模为420万元,各项目乡镇必须按隆水字(2016)42号文件下达的项目实施计划和上级审定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计划,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履行好报批手续,否则不予以验收。
三、县水务局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监管、检查、验收及付款等手续,并并严格按照(国办发〔2016〕22号)和(湘政办发〔2016〕5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到位。严禁随意调整项目计划,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隆回县2016年度精准扶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奖补资金使用计划表
隆回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 27 日
隆回县2016年度精准扶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计划表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段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