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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扶组〔2017〕 16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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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县水务局及相关各单位:
根据(湘财农指〔2016〕222号)文件安排我县精准扶贫部分中央投资水利项目省级奖补资金55万元,其中:2016年山洪灾害防治省级奖补资金40万元,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引调水工程项目省级奖补资金15万元。经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该项资金使用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是中央投资水利项目的省级配套专项资金,符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政策的客观需要,对加快我县山洪灾害信息平台建设,减少山洪灾害,增强山洪灾害处置应变能力,以及加强我县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促进我县贫困户脱贫,减少自然灾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该项目中2016年山洪灾害防治省级奖补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山洪灾害防治平台建设的省级配套资金。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引调水工程省级奖补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抗旱应急水源建设小沙江引水工程、高平引提水工程、岩口引提水工程、雨山引提水工程项目区的省级配套资金。
三、县水务局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监管、检查、验收及付款等手续,并并严格按照(国办发〔2016〕22号)和(湘政办发〔2016〕5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到位。严禁随意调整项目计划,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隆回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7 日
16号 关于下达精准扶贫部分中央投资水利项目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
(审核:段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