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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文件名称: 隆回县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7-00277 发文编号: 隆扶组〔2017〕32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县扶办
发文日期: 2017-06-01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7-05-22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隆回县2016-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隆政办发〔2017〕10号)精神,结合部门摸底核实和乡镇项目申报实际情况,经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17年第一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实施。本批下达的财政涉农统筹整合扶贫资金共19691.857万元(资金来源及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早实施、早竣工、早见效。其中帮扶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原则上要优先安排到2017年预脱贫户,对今年已参与省级重点产业项目的贫困户及隆扶联〔2016〕7号、隆扶联〔2016〕10号下达的1000元/户产业发展补助项目计划范围的贫困户此次不得重复安排。
二、严格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隆回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隆政办发〔2016〕41号)的有关要求,严格遵守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县级报账、国库集中支付等各项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贪污项目资金,对违规违纪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
三、严格验收报账。项目实施完工后,各乡镇要在申请县验收前,做好前期工作,准备好项目施工前后可参照的照片(彩照)、工程量现场勘测表及勘测人员签字等资料,由项目责任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根据乡镇资料进行现场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报账手续。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予报账。
四、严格系统录入。乡镇扶贫办要根据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将项目管理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当中。

附件:
1、隆回县2017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
2、隆回县2017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来源情况表
3、隆回县2017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产业发展)计划表
4、隆回县2017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安全饮水)计划表
5、隆回县2017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农田水利)计划表
6、隆回县2017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公路建设)计划表
7、隆回县2017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渡改桥)计划表
8、隆回县2017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危桥改造)计划表
9、隆回县2017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计划表
10、隆回县2017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其它)计划表


隆回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22日

隆回县2017年第一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资金计划表(打印稿)

(审核:段崔 段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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