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专项资金信息
关于2018年度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整合资金项目调整变更的批复
文件名称: 关于2018年度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整合资金项目调整变更的批复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9-0031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扶贫办
发文日期: 2019-01-0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1-07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县直相关单位:

你们上报的关于调整变更2018年度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整合资金项目计划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根据群众意愿,对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整合资金项目进行部分调整变更。现将批复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此次共批复调整变更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整合资金项目计划9027.7159万元,项目调整变更计划详见附件。对调整变更批复的项目,各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要抓紧组织实施,本批调整变更项目必须在2019年1月31日前实施完毕。项目实施按《隆回县贫困村精准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隆办字〔2017〕133号)和《隆回县关于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的补充规定》(隆扶组〔2018〕12号)及《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快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的通知〉》(隆扶组〔2018〕2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不能按时完工的项目,按《隆回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统筹整合资金支出进度督查问责细则》(隆扶组〔2018〕8号)文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资金管理。各项目单位要要严格按照《隆回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隆政办发〔2016〕41号)和《隆回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统筹整合资金支出进度督查问责细则》(隆扶组〔2018〕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严格遵守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的各项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对违规违纪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

三、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各有关乡镇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严格按照调整变更批复后的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抓好落实,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四、严格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对整合资金支出进度及使用绩效承担主体责任,项目实施单位认真落实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及项目建设、公告公示制度要求,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各部门按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五、严格系统录入。乡镇扶贫办要根据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将项目管理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当中。

附件:隆回县2018年度扶贫项目变更审批汇总表

隆回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月6日

2019年度第一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表

(审核:段崔 段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数据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