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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湖南省财政厅(湘扶办联〔2015〕2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承贷金融机构隆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县邮政银行)申请,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审核确认,核定产业扶贫贷款和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 11636747.98元。其中:符合财政贴息产业扶贫贷款27651.25万元,核定贴息11636747.98元(贴息日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及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相关信息一并予以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隆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0739-8232344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附:《隆回县2018年扶贫小额信贷信息及财政贴息明细表》
隆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
( 一审: 二审: 刘敏华 三审: 易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