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转移就业交通补助项目计划绩效目标指标批复意见的公示
我局报送实施的转移就业交通补助项目已经县财政局批复,现将批复意见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1年8月15至30号,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局办公室书面反映情况。
附:1.绩效目标申报表
2.绩效目标审核批复
隆回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15日
(审核:隆回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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