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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上午,隆回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焕华,副主任黄富华、李联群、罗海波、魏松元、刘海秋等领导出席会议,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上,申松能同志从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水平;认真履职尽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抓班子带队伍,提升队伍整体形象;坚持律己正人,做好清正廉洁表率四个方面作了任职前发言。经投票表决,会议全票通过了隆回县公安局局长职务任职事项,决定任命申松能同志为隆回县公安局局长。
会上,刘焕华为申松能颁发了任命书,申松能同志面对国旗进行了庄严宣誓。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