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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合理制定城乡规划以促进全县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拟定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规章、实施细则及城乡规划的行政技术规定。
(三)负责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召开规划设计成果评审专家委员会会议。
(四)负责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论证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五)负责组织本县城镇、乡村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含各行业专业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按授权审批详细规划,负责城市设计及中心区和主要街道、沿河、沿江风光带的景观规划设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负责城乡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包括种类市政管线)的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拟建项目的现场踏勘,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成果的规划审查、审批,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负责对本县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行规划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城乡规划区内的各类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受理建设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建设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
(八)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城乡规划设计、勘察测量工作;负责全县城乡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用和管理,开展建设工程定位、放线、验线工作,维护管理城乡规划测量标志。
(九)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十)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乡镇规划管理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
隆回县城乡规划管理局下设用地规划股、工程规划股、乡镇规划股、规划监察大队、人事股、法规股、技术管线股、办公室、财务股、规划勘察设计院(独立核算)。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为26人,实际人数75人,其中在职75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2台。遗属补助人数2人,房屋面积126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指隆回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24.0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35.2万元,增长4.46%;其中,公共财政拨款604.0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24.0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35.2万元,增长4.46%;其中,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824.06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24.0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74.0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2017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村镇规划。
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35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300000元、公务用车费 55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11354.16元,主要原因是:(1)2016年购置一台执法车;(2)公车改革。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7年单位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2473379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15971元,增长14.6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单位采购预算总额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预算5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779508.04元,其中:车辆2辆,价值305870元,其他通用设备1958207.26元,办公家具56349元,房屋1260平方米,价值1459081.78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7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曾卓平 曾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