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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规划局2015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
文件名称: 隆回县规划局2015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6-0003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6-12-09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6-12-02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单位名称(盖章)

隆回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编制人数

26

实有人数

71

部门职能概述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合理制定城乡规划以促进全县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拟定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规章、实施细则及城乡规划的行政技术规定。
(三)负责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常召开规划设计成果评审专家委员会会议。
(四)负责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论证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五)负责组织本县城镇、乡村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含各行业专业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按授权审批详细规划,负责城市设计及中心区和主要街道、沿河、沿江风光带的景观规划设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负责城乡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包括种类市政管线)的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拟建项目的现场踏勘,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成果的规划审查、审批,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负责对本县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行规划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城乡规划区内的各类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受理建设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建设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
(八)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城乡规划设计、勘察测量工作;负责全县城乡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用和管理,开展建设工程定位、放线、验线工作,维护管理城乡规划测量标志。
(九)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十)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乡镇规划管理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年度收入(万元)

县财政预算安排

485

非税收入

162

合计

697

中央省市安排资金

50

其他收入

年度支出(万元)

基本支出

623

项目收入

74

合计

697

其中三公经费支出

45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情况

是否存在超编超配人员: 是□√ 否□

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是否指定“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是□√ 否□

招待费用是否明确招待标准和招待人数: 是□√ 否□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是否比上年度下降: 是□√ 否□

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年度飞税收入是否完成: 是□√ 否□

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是□√ 否□

有无截留、坐支、转移等现象: 是□ 否□√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曾卓平 肖湘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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