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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高平镇人民政府下设高平镇文体卫站、高平就业和劳动保障站、高平农业综服务站、高平政府机关、高平计生服务站、高平城乡规划环保站。
二、单位基本情况
高平镇人民政府编制人数为122人,实际人数106 人,其中在职106人,离退休41人。小车编制数 1台,实际1台。遗属补助人数 19 人,房屋面积 5360 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政府单位机关及文体卫站、就业和劳动保障站等直属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010.6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863.74万元,降低46.08%;(减少原因为2017年与2018年预算口径发生变化,专项资金不纳入预算)。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010.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010.6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863.74万元,降低46.08%;(减少原因为2017年与2018年预算口径发生变化,专项资金不纳入预算)。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04.7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46.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8.96万元,农林水支出198.40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10.6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10.6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 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 18万元、公务用车费 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本单位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 1010.6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 863.74万元,下降46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高平镇人民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0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0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579481.00 元,其中:车辆 1 辆,价值 234000 元,其他通用设备355211元,办公家具 184232 元,房屋 4154 平方米,价值 806938.00 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8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陈治民 陈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