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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高平镇人民政府下设高平政府机关、高平计生服务站、高平水务站、高平镇文体卫站、高平就业和劳动保障站、高平城乡规划环保站、安监站、高平农业综服务站。
高平政府机关:一、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上级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二、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高平计生服务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好人口计生统计和业务台账,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艾滋病宣传工作,做好镇宣传栏并指导所属各村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栏和公开栏 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加强对各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按时按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水务站:完成党委和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对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村水利政策和法规进行宣传;加强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以及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水利技术开发;完成好防洪、抗旱的物资调运、分发与监管;负责对水库、水塘、河道、沟渠等水利设施的日常检查;防汛值班,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文体卫站:坚决贯彻“三个代表”的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落实十七大精神,运用各种艺术手段宣传新时期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利用文化阵地和文艺形式普及科学文化知识。集广播、文化、体育为一体,利用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站的现有设施,积极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帮助村委会建立健全文化室,并组织辅导文化室及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加强文化市场监督和管理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积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保站:负责宣传党和政府劳动保障的政策方针;建立劳动力资源统计、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用人单位、离退休人员数据库,收集和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劳务输出、职业介绍工作;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兴办社区就业实体,组织实施社区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劳动培训与就业服务;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城建站:搞好城建基础设施建设及城镇功能配套完善。做好产业兴镇工作。合理开发、利用城镇土地;杜绝“三无”工程,保证施工安全。
安监站: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监督检查辖区内有管辖权的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予以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了解掌握所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有管辖权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受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依法实施部分行政处罚。
二、单位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为122人,实际人数147人,其中在职106人,离退休41人,遗属补助人数19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房屋面积536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307.25万元,比上年增加3.39%。总支出2307.25万元。比上年增加3.39%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230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1.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6万,与2016年增加75.75万元。增加原因为预算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230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08.23万元,与2016年增加75.75万元。增加原因为预算增加。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307.25万元,比上年增加3.3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1.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307.25万元,比上年增加3.3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1.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307.25万元。比上年增加3.39%。财政拨款支出2307.25万元,比上年增加3.39%。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30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1.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6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万元,与2016年增加75.75万元。增加原因为预算增加。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307.25万元。基本支出:2097.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9.51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54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8.82万元。项目支出:163.62万元。与2016年增加75.75万元。增加原因为预算增加。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1万元,决算数为2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5.42万元,决算数为5.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5.42万元,决算数为5.42万元,公务车辆保有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6.68万元,决算数为16.68万元,公务接待285批3485人次。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4.45万元,高平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有政府性基金决算:高平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46万元,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高平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307.25万元。与2016年增加75.75万元。增加原因为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高平镇人民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579481元,其中:车辆1辆,价值 234000元,其他通用设备355211元,办公家具183332元,房屋4154平方米,价值806938元。
1、有公车和大型设备:高平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无。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如: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高平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陈治民 陈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