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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平镇2020年人居环境大清扫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高平镇2020年人居环境大清扫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0-0023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公开责任部门: 高平镇
发文日期: 2020-01-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1-02 有效期: 永久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
    《高平镇2020年人居环境大清扫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高平镇委员会
                                                                                        高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日

                                   高平镇2020年人居环境大清扫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水平,加快美丽高平建设进程,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宣传为主、依法整治;群众主体,部门协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聚焦工作短板,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开展2020年全镇人居环境“大清扫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以下简称“三大行动”),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和谐高平,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自2020年1月1日至4月10日,通过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三大行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重点任务,以超常的力度、超常的举措、超强的毅力,对标对表,集中力量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责任、机制、措施 “三落实”。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屋里屋外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所有村(居)环境卫生工作“有宣传栏评比栏、有村规民约、有长效机制、有经费保障”, 实现“扫干净、摆整齐、讲秩序”整治工作目标,为完成我镇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三、工作内容
    (一)全民参与人居环境“大清扫”专项行动
    坚持广泛动员,常态长效,做到一天一清扫,一周一大扫,以看得见的成效激励和鞭策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的坚定信心。搞好宣传发动,组织全民参与、全面清理域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解决乱堆乱倒污染问题。一是重点整治镇城区。高平市容市貌管理服务中心和中联公司要实行“定人、定时、定点、定标、定责”工作制度,加强镇城区主街道清扫保洁、道路冲洗,并及时清运垃圾。大桥居委会和江未、川龙边、金凤山村等城郊村加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和卫生死角清理。镇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办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各单位、商户、居民乱倒垃圾行为进行整治和规范。二是重点整治省县乡村干道沿线。落实“路长制”,对辖区内省县乡村道路沿线和汽车站进行彻底整治,规范或取缔马路市场,确保道路路面、边沟无垃圾、砂石,可视范围内干净整洁。禁止在公路路肩、边坡上种植蔬菜或农作物。三是全面落实“河(库)长制”,整治河流(水库)沿线。按照河道等级划分,实行一河一策、一库一策、一段一策。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河道水库保洁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库、超标排污、河道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确保水面无垃圾、无违法作业、可视范围内干净整洁。禁止在河道旁沙滩、边坡上种植蔬菜或农作物。四是重点整治村组院落。镇属机关单位、各驻高单位、各村(居)要对单位内部、所有责任区域和驻村帮扶村(居)开展积存垃圾大清除活动,清理院内公共区和房前屋后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农业生产废弃物等。特别要加强重点村难点村的治理。
  (二)攻坚克难开展“大整治”专项行动
     1.开展镇城区和其它集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按属地管理原则,强化部门支持,对镇城区和颜公、候田、里湖、小坳、坳下、红山、中黄信等集镇交通秩序、马路市场进行综合整治,从根本上解决镇城区和集镇“乱堆放、乱停摆、乱扯挂、乱搭建、乱倾倒、乱排泄、乱丢弃、乱贴画”等现象,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是整治占道经营。取缔主次干道店外经营、占道摆摊、流动叫卖现象,确保沿街店铺齐门售货,卫生状况良好。二是整治户外广告。对主次街道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集中摸排,分门别类明确整改规范要求和责任主体,制定整治措施;组织力量集中清理临街墙体和公益设施上的“牛皮癣”。三是整治交通秩序。将镇城区各主要街道设立为严管街,安排专人固定执勤,及时疏导车辆,严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牌照、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酒后驾驶、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超速超载、乱停乱摆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整顿市场秩序。取缔所有“马路市场”,划行规市,引导猪、牛、羊肉摊点、水产摊点、水果摊点进入市场或指定区域内规范有序经营,市场内货品分区分类经营,做到无乱堆乱放、占道经营。
     2、开展村容村貌专项整治行动。牢固树立“发动群众抓环境、抓好环境惠民生”理念,坚持全面发动、全体参与、全民动手。一是规范物品摆放。家家户户整理柴草杂物,清理院内杂草,做到房前屋后摆放规范、整洁有序;抓紧整治村内乱停乱摆、乱贴乱画等不规范行为;组织清刷墙上、电杆柱上、门窗上的烂广告、牛皮癣、红白纸的宣传标语公示栏等;车辆做到划线规范停放,达到环境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等标准。二是清理村内塘沟。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全面治理井、塘、库、坝、河流、道路两旁排水沟、房前屋后下水道,清理水域漂浮物、清理岸边建筑垃圾。鼓励实施清淤疏浚项目,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三是清理村内私搭乱建。清理国省干道沿线违规搭建的标牌、灯箱、户外广告、雨棚摊点;拆除残垣断壁、废弃旱厕。全面推行畜禽圈养,不得用彩条布、广告布围畜(禽)圈、围菜园。四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在全镇范围探索再生资源“一村一站一员”回收机制;规范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运营,搞好场地硬化,围档封闭管理;进一步规范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等工作,做到一个保洁员一个收集点,垃圾桶集中摆放,切实改善家园环境。
    (三)分类施策开展“大提升”专项行动
    1.提升重点部位整治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镇城区、省县乡村干道沿线既是整治的难点,也是整治的重点,群众看得见,也学得到。切实抓好重点部位的整治,率先做到干净整洁有序,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各村(居)级服务平台要建设环境 卫生和乡风文明示范基地,打造富延村为样板村,组织开展美丽乡村、美丽院落、美丽保洁员、党员示范户、卫生示范户创建活动,让群众看有样板,学有典型。
    2.健全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一是建立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各方参与的城乡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实行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完善镇城区清扫保洁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打包运营模式,加强村级保洁员的选聘与管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稳定的保洁员队伍。各村(居)要切实加强环境卫生制度建设和村级保洁员队伍建设,做到有人搞卫生,有制度管卫生,全面搞好公共责任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创建农村清扫保洁方式,继续探索农村清扫保洁成本合理分担保障机制,完善村规民约,积极筹措保洁员工资。
    3.压实共建共享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卫生水平。一是加强居民卫生自主管理。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落实每家每户卫生“三包”责任制,采取每天“村村响”定时提醒,每周固定大扫除日,定时定期督促家家户户坚持一天一清扫,一周一大扫,镇、村(居)一月一评比,真正让“扫干净、摆整齐、讲秩序”成为乡村时尚和群众的习惯。二是建设文明实践阵地。积极开展党员主题教育日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服务活动,重点协助残疾人、五保户、贫困户等特殊群体搞好院落卫生。三是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逐步革除陈规陋习。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从源头减少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教育群众露天不焚烧垃圾、秸秆,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积极倡导禁放或限放烟花爆竹。
    四、实施步骤
总体安排是:元月份以宣传发动为主,集中开展大清扫、马路市场整治和交通秩序整顿,确保交通畅通;2月1日开始,继续开展大清扫活动,集中开展陈年垃圾大清理,巩固提升马路市场整治成果,开展办点示范和大整治、大提升工作。具体安排是: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月1日1日至2020年1月10日)
    1.在充分调研与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出台《高平镇2020年人居环境大清扫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
    2.组织召开全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三大行动”动员会议,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议。
    3.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设立“三大行动”专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全面营造“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11日至2020年3月20日)
    1.以问题为导向,集中整治脏乱差等沉疴痼疾。组织力量,广泛开展大扫除活动,加强马路市场整治力度,严格实行道路交通管制,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人居环境突出问题,用扎实的行动和确实的效果践行“初心使命”,向人民群众交上满意答卷。
    2.以活动为载体,办点示范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交通秩序整顿、市场整治、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全面禁炮(限炮)、主题党日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随手拍文明卫生监督、最好和最差卫生单位(农户)评比等系列活动,不断丰富“三大行动”内涵。将富延村打造样板点,整章建制规范文明卫生行为,因地制宜探索可复制的工作模式,全面推广。
    3.以管理为突破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县财政拨付保洁员劳务补助到镇,卫生费的收取、保洁员的管理等“人财事物”四权下放到村(居),充分发挥保洁员主力军作用,夯实村(居)民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县指导抓总、镇管理扶持、村统筹实施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人居环境共享共建、抓常抓长。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4月10日)
    1.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建立镇村管理联动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2.对“三大行动”进行总结,对在行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人居环境“大清扫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打造舒适宜居人居环境,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事关广大人民福祉,事关社会文明和谐。成立高平镇人居环境大清扫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副县长、镇党委书记袁愈绍任顾问,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隆兵其任组长,镇政协工联委主任周朝华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站所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城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个工作组,办公地点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陈永平同志兼任镇城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组长,牵头负责镇城区人居环境整治管理工作;周朝华同志兼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组长,牵头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理工作;阳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把“三大行动”作为全镇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村(居)支两委负责人亲自挂帅,加强指挥调度,注重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三大行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此次行动能否形成上下齐心、全民支持的氛围,舆论导向是关键。各村(居)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三大行动”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镇将公开曝光一批后进典型,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努力营造全民支持“三大行动”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保障,严格奖惩
    1.强化政策支持。一是下发“三大行动”通告,掀起全民参与热潮。二是各村要切实强化保洁员管理,选优配强人员(不限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明确基本工资标准(600元/月)加考核浮动工资,合理划分责任范围(或按院落定保洁员),规定工作时间,规范考核标准(河边、山边、水边、路边路上、田边等公共区常态化保洁);县财政按600元/人/月的标准将保洁员基本工资拨付到镇,各村(居)要按照《隆回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隆办字〔2018〕151号)要求,按照人均20元/年的标准,制定村规民约,收取卫生费。镇镇将根据各村(居)卫生费自筹资金的收取比例拨付到村(居)的保洁员工资。
    2.加大经费投入。镇财政适当保障“三大行动”工作经费和基础设施投入。按照合并村1.5万元/村、非合并村1万元/村的标准作为此次“三大行动”工作经费。
    3.加强部门配合。各职能部门单位要严格依法履职,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城市管理、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依法依规处理;镇派出所要为“三大行动”保驾护航,对暴力阻挠执法行为要及时从严打击;镇财政所要加大经费筹措和保障力度,确保工作需要;镇宣传部门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报道;镇文明办组织志愿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教育;镇信访部门要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4.严格奖罚兑现。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将各单位开展“三大行动”情况纳入镇绩效文明考核内容,按月检查并兑现奖罚。由镇人居环境“三大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评比,1-4月每月召开一次讲评会议,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督促限期整改和进行全镇通报,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一是实行重奖重罚。在1月12日前2020年度村级卫生费自筹未到位的(以上解到村级账户的时间为准),“三大行动”工作经费减半拨付到村(居);对在县级以上卫生检查中(含县级)排名系列前三名的村(居)分别奖励6000元、5000元、4000元,对驻村干部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联点领导、分管领导每人奖励2000元;排名后三名的村(居)分别罚款5000元、4000元、3000元,对驻村干部分别罚款2000元、1500元、1000元(含)每人罚款2000元,联点领导、分管领导每人罚款2000元。二是做表态发言,新闻媒体曝光。在“三大行动”中,对每月检查排名最后一名的村(居),在和谐高平微信公众号和镇城区宣传屏等媒体曝光通报,并由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向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做书面检讨。三是加大对后进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罚。对限期整改不能按时到位的后进村(居),联点领导、驻村干部年度不能评先评优,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四)注重方法,稳妥推进。整治过程中,既要态度坚决、措施有力、严格执法,对暴力抗法行为从重从快打击,又要力戒方法简单粗暴,避免激发矛盾,妥善化解处置不稳定因素或突发事件,积极稳妥推进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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