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一、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学前教育及中小学基础教育管理。下辖高平镇中心学校(20个村小及29个幼儿园)、高平镇中心小学、3个完小(颜公完小、侯田完小、马落完小)、4个中学(镇中学、颜公中学、侯田中学、马落中学)共9个预算单位。
二、单位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为375人,实际人数373人,其中在职373人,离退休215人,遗属补助人数59人;房屋面积54361平方米,固定资产3725万元。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4907.47万元。比上年增7.99%。总支出4907.47万元,比上年增7.99%。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490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6.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万元,事业收入74.44万元,其他收入(利息及勤工俭学)6.98万元;与2016年增加363.3万元。增加原因为教职工工资福利、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的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4907.47万元,其中:教育4882.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万元,其他支出12万元;与2016年增加363.3万元。增加原因为付教职工工资福利、政府性基金专用支出、付代课金的增加。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826.05万元,比上年增加7.9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1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4826.05万元,比上年增加7.9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826.05万元。比上年增7.93%。财政拨款支出4826.05万元,比上年增7.93%。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82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1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万元,与2016年增加354.4万元。增加原因为教职工工资福利、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的增加。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826.05万元。基本支出: 4814.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44.87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56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06.78万元。与2016年增加342.4万元。增加原因为支付教职工工资福利的增加。
六、“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万元,决算数为6.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车辆保有0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6.5万元,决算数为6.28万元,公务接待220批2103人次。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38万元,各学校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高平镇中心学校2017年政府性基金12万元,用于建设少年宫、少年宫活动、教育课题及教学活动。与2016年增加12万元。增加原因为建设少年宫、少年宫活动、教育课题及教学活动的需求。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学校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562万元。与2016年减少1.72万元。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学校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固定资产3725万元(固定资产2016年为3468万元,2017年实际增加257万元,主要为各学校的大型维修,所以校舍面积没有增加。)。
高平镇中心学校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重点项目及整体绩效说明
圆满完成以下任务:学前教育及中小学基础教育管理;中小学学历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及市县有关规定,坚持“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带头过紧日子,严控公用经费,力争把经费用在刀刃上。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落实资金计划的编制,切实做到合理安排预算收支。始终坚持“拨款按进度、支出按计划、开支按标准”的原则,各学校做到坚持少花钱、多办事、节支保重点的要求,圆满完成全年任务。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如: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高平镇中心学校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袁光平 陈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