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戴友风 隆房抵预告字第20130933号(坐落于隆回县桃洪镇澄水村帝豪澄湾7#栋A1203)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支行
戴友风
2021 年8月30日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