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利人:王*勇的申请,其土地证书不慎遗失,证号为:隆国用(2000)字第003**号,土地面积:72㎡。坐落于:隆回县花门街道1865线开发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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