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菊因保管不善,将湘(2017)隆回县不动产权第000**76号(坐落于: 隆回县桃洪镇张家垅工业小区***,土地面积:165㎡(占1/6))的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菊
2021 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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