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旭因保管不善,将湘(2018)隆回县不动产权第000**26号(隆回县桃洪镇城东路6号****商住楼**栋1601室)的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旭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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