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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县支行的申请,权利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县支行,义务人:廖**,其不动产预告抵押证明不慎遗失, 证号:湘(2018)隆回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772号,建筑面积为:135.47平方米。坐落于:隆回县桃洪镇横江社区方大桂花城25栋2-1501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2 年 03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