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利人:邓*娟的申请,其房屋所有权证不慎遗失,证号为:隆房字第131号,面积:49.47平方米,坐落于:隆回县桃洪镇双井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挂失,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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