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根据权利人:王*华的申请,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与房屋所有权证不慎遗失,证号为:隆国用(2007)字第022714号/私11473号,面积:80.50平方米/316.4平方米,坐落于: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新建街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证,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