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利人:曾*文的申请,因保管不慎其不动产权证遗失,证号为:湘(2021)隆回县不动产权第0001506号,面积:14.31平方米/123.42平方米,坐落于:隆回县花门街道九龙山住宅小区1-402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证,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6日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