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根据权利人:范*林的申请, 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与房屋所有权证不慎遗失,证号为:隆国用(2005)第022464号/私11323,面积:56㎡/238㎡,坐落于:隆回县桃洪镇大桥路49号(大桥路康乐小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证,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与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 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