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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权利人:阮* 戴*湘的申请, 其不动产权证明不慎遗失,不动产证明号为:湘(2017)隆回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406号,建筑面积:141.31㎡,坐落于: 隆回县桃洪镇横江社区方大桂花城37栋1-1101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 7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