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权利人胡* 胡*松的申请,其房屋所有权证因保管不善,证号:私20090863,面积:89.96平方米,坐落于:隆回县花门街道西环路总站二期G栋一单元201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挂失,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 7月20日
( 一审: 二审: 三审: )
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