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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权利人:邹*周 刘*霞的申请其买卖预告登记证明不慎遗失,证号为:湘(2018)隆回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912号,面积:138.56平方米,坐落于:隆回县花门街道横江社区方大桂花城36栋1-1001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该买卖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