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利人:贺*超的申请其买卖预告登记证明不慎遗失,证号为:湘(2017)隆回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483号,面积:140.64平方米,坐落于:隆回县花门街道横江社区方大桂花城38栋1-1702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该买卖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3日
( 一审: 二审: 三审: )